我28歲也是和一樓樓主一樣是這50萬之一呀
我8月初因為公司一些政策問題,強出頭得罪老闆只有兩條路走1.是開庭一切以司法處理2.是自己自動離職薪水補足整月讓你走
我只好選2.~出來後找了很多工作幾乎都是22K方案的2萬2加班沒有加班費
不然就是什麼都會什麼都做什麼都不給錢永遠的22K方案工
身上有存點小錢想說在找不到工作要不要出來搞個路邊攤小生意
只是好像很難做~點心攤一攤一攤的開一家一家的頂讓
有時候讓我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現在是加減修機車打零工再度生活~
之前李登輝時代隨便有工打~天天有錢花~阿扁時代~有差到但是最少生活沒煩惱
現在換馬時代~我只有一個想法還真想買把AK去衝總統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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