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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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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yi 2012-8-5 17:38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8 11:25 編輯


那腳踏車騎士是不是也應注意而未注意?明知道快紅燈還不停下而硬過!這句話害死不少守法民眾


潛水中.....
如果你看過法律的書籍的話你就會知道很多和一般人想的不同。

例如:甲和仇人乙相遇,甲以為乙要槍殺他所以甲就先把乙給幹掉,結果乙是為了拿煙而不是為了殺甲,那甲是故意嗎?還是過失呢?(學法律的會先知到結果,但正常人想法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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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想知道答案! 是過失嗎?  發表於 2012-8-7 19:17
那我要騎我媽的淑女車去給法官撞一下

我只要你一個月薪水就好了司法......哀!!!!2567
所以在台灣要有防衛駕駛的觀念,   防什麼?    防別人過來撞自己,    而且違規者講話還比較大聲,   會把自己違規的行為合理化.
真的倒楣之外還是倒楣。還有人護航...有一天你不小心像這樣撞到人你就知道多幹了。
搞不好法官也是泳褲魔人..?
這一則是綠燈撞搶黃燈,結果綠燈有罪,下面這一則是綠燈撞死紅燈,結果綠燈無罪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D2D-vdt0LQ

其實「認定」是在法官,這就是我國沒陪審團的結果,或是說法官不合大眾之意,總之法官要偏向那邊才是正確的是待以後的走向,是依法還是依民意或者是依法官「自由心證」。

判決和學說總有不同,即使是學者也是不同的見解,判決也會前後不一,連我國的考試也是沒有什麼標準答案。

要評論該是台灣的司法體系是培養考試的機器人來當人民的主審者,人民總是評論卻未有想改變,抱者反正不是自己的心態,結果下個是自己就說有所不對,不如去改變不對的現狀會更好。

如果去問教授為什麼,他們總是會答,那是「規定」。立法者之意,而立法者又是誰選出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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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的是立法者,很多好法官莫名多個恐龍稱號  發表於 2012-8-6 14:03
其實....只要在斑馬線上......管你紅燈綠燈.....都要禮讓.....

照臺灣這種法規以及行車習慣.....以個人習慣就算綠燈...還是會看一下...

萬一有人闖紅燈....賠錢是小....自己受傷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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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最中肯  發表於 2012-8-6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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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最中肯  發表於 2012-8-6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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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最中肯  發表於 2012-8-6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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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最中肯  發表於 2012-8-6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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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真的很爽 一堆車要被我檔在後面  發表於 2012-8-6 08:54
gm8817 發表於 2012-8-5 15:28 司法......哀!!!!598
感覺這判決很正確阿!!
車主沒注意車前狀況才發生的!
晚點起步不都沒事?

感覺妳就是那種經常搶黃燈或甚至闖紅燈的泳褲魔人~當你哪天真的撞上的時候~看你還會不會有如此想法!
闖紅燈者是 觸犯交通處罰條例 並不能代表 就能撞他.
就像禮讓 救護車 並不一定 就要禮讓. 而是要在 安全無虞 狀態下禮讓.
人生無常
孤星曉月
心為一人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