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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技研,已婚老闆與車友的女友的故事

441#
Eyesman 2011-12-21 22:27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438# jay7675 的文章

不用跟他辯 他可能一時義憤頭腦不清楚
是沒錯樓主有很大可能在法律站不住腳,但相反的讓大家知道真相避免相同事發生其實對錯誰都無權去評判樓主!!
事情是非總有雙方吧,就事來論怎另一方卻不拿出事實來證明一切虛構的!!

他的正義 是站在要樓主犧牲(被告/前科)的前提下"讓大家知道"這件事 避免相同的事再發生
而他搞不清楚的是
說話的人要負舉證(人證 物證 自白(錄音))的責任 而非被說的人有義務拿出事實來證明一切虛構
否則隨時隨便一個人跳出來對大家說:「他欠我錢!」 又不用負舉證的責任
那他不就整天忙著想辦法 拿出事實來證明一切虛構就忙不完了?
這種社會認知跟處事方法......
就像你猜的......搖搖頭 嘆口氣吧精工技研,已婚老闆與車友的女友的故事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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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comd + 5 事情很明顯想淹蓋過去"小三"事件 ...
jay7675 + 5 (嘆)謝謝Eyesman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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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都流行搞這個阿??  中部也有一個類似故事阿~
443#
hocomd 2011-12-22 02:20 只看這個作者
半夜送宵夜,中午送茶點。
晚上有空見面聊聊天。

朋友關係.................................093.gif
親戚關係.................................精工技研,已婚老闆與車友的女友的故事722
不可告人的關係......................精工技研,已婚老闆與車友的女友的故事4315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5 收起 理由
h7878220 + 5 真是耐人尋味~ 都不見有人分享店主怎麼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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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不要拍我....只是超速。

回覆 441# Eyesman 的文章

如果造成誰的不愉快我再這道歉,
就事來論事所以不好意思絕無互砲意思
前題我有說了是在樓主已PO後大家從已所看到的道德論去審,並非誰的正義來自樓主犧牲,誰都不想最後真的吃虧了還被判刑吧!!
這並非單個人作為,而是一間還算有名氣的店難道不用為自己不管是否羅生門的事件來自清!(開門做生意就該承受面對消費者疑慮跟輿論,有責任來自清或道歉!
最後沒要跟誰辯只是單純認為自我道德約束絕對凌駕於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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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組長 + 1 你不需要道歉法律常掛嘴邊怎麼不去考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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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hocomd 於 2011-12-22 02:20 發表 精工技研,已婚老闆與車友的女友的故事1458
半夜送宵夜,中午送茶點。
晚上有空見面聊聊天。

朋友關係.................................093.gif
親戚關係.................................精工技研,已婚老闆與車友的女友的故事5135
不可告人的關係......................精工技研,已婚老闆與車友的女友的故事616



真是耐人尋味~
都不見有人分享店主怎麼解釋!!!~~更引人好奇
大C.C.數不等於大馬力和大扭力!
446#
Eyesman 2011-12-22 16:40 只看這個作者

63# Eyesman 的文章

11-12-22 13:34
這是由討論區系統自動發送的通知站內訊息。
以下您所發表的文章被 r23114149 評分。
評分分數: 經驗值 +1 點
操作理由: 你也是玩別人女人的已婚男子?(摸)

回覆 63#  r23114149 的評分

疑?莫非你發現...你老木和女友都偷偷被人玩過了?而且以為是我 幹 的? 精工技研,已婚老闆與車友的女友的故事2408  (冤)
放心啦~~ 不會是我精工技研,已婚老闆與車友的女友的故事7477 我好歹也是個會挑的人精工技研,已婚老闆與車友的女友的故事908
孔夫子說過:以直抱怨 以德報德
r23114149 你用 評分匿名機制 躲在螢幕後面陰損人 是不太光明的行為唷
用"?"當結尾 閃避法律責任 是編竄新聞的人常用的手段吧?
說穿了 你只是想技術性的達到 匿名人身攻擊 的目的而已...對吧?
我是會收到通知 也可以將你揪出來給大家的看看 你的行為醜陋的一面的

你有意見直接說出來討論嘛......幹麻把自己搞成一付好像很卑劣的樣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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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7675 + 2 看來只要是沒一起謾罵的!~~ 都會被攻擊~ E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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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過是我~因該會敲斷那個人的腿吧!

回覆 400# qqqshing 的文章

爆笑阿~這回文  哈哈
449#
Eyesman 2011-12-22 17:48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444# 須藤063 的文章

回覆 444# 須藤063 的文章
至少我必須承認你比我有正義感多了精工技研,已婚老闆與車友的女友的故事8074

如果一方說......退了就成了 誣賴對方 自己臉丟大了 人格破損 所以得堅持下去
另一方說沒有......退了就可能 家庭破裂 事業受損 誠信破產 所以也只得堅持不讓
假如結果不讓它 不了了之
雙方都堅持到水落石出 除了法院之外會是什麼結局?

一直有人說要叫雙方出來說清楚
請問又有誰 有那麼大的威望 有資格能出來主持服眾?
事後人云亦云 又會出現幾種 旁聽的和事佬 加入自己判斷後的過程版本?
風言流語傳不停......傷害的永遠是當事人

有些人發言 已經憑隻字片語 未審先判了
找理由要人家出來澄清講明白 其實潛台詞就是要人家出來認錯道歉任憑處治了
小蝦米鬥大鯨魚的快感 讓他們不鬥倒、不重傷大鯨魚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鯨魚在不勝其擾下 如何(要找誰)一次定江山...?
要找權力夠大能主持大局的 又不擔心主持人有預設立場的
就只有...完全不認識雙方的法官了吧

而那些人...又要 騷擾謾罵 逼迫人家出來面對 又不同意人家報官解決(也要罵)
天底下哪有那麼容易的事

對那些說 "想也知道" or"事實很明顯"的人
不知我提的那 2個笑話 會不會反思深省 有沒有興趣發表高論喔?
還是發揮人類趨利避害的天性 都自動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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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最大的問題關鍵在於 義務 的認知不同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你卻用自己說的:高於法律的自我道德約束 認為店家有 義務 出來說明
而事實上店家是沒有這個 義務 隨風起舞的
否則 若不以法律為道德基準
任意以 較高道德的個人(ex:上人/上師們)為基準 我們豈不是也很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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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7675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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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冰少 2011-12-22 21:48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449# Eyesman 的文章

看來我們的看法很是大致相似的
不好意思,我之前誤會你是波樓主冷水這件事
誤以為你是來亂入的
望大大大人大量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