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榮仔 於 2011-12-4 16:38 發表 ![12/21 廢止禁行機車大遊行8546]()
你有開過車遇到摩扥車向你逼車的經驗過嗎?為了怕撞到機車常常會緊急煞車造成後方追撞,摩托車的靈活性比汽車好太多了可以閃開,汽車只能給他撞下去...
開放內車道給機車我覺得是可行的,可是要限速!總不能阿婆阿伯騎個30在快車道散步吧,機車可以鑽過去汽車可沒辦法只能排在後面。
至於機車可直接左轉這問題可就多了,你能想像一堆機車停在十字路口中間要找縫隙鑽過去左方嗎?這會使十字路口的交通更亂而已。
你有騎車遇到汽車切外側逼車的狀況嗎?為了怕被前面逼車的汽車撞到或撞到別人
我們要閃去可能被另一台車撞到的車道、或騎到外側可能撞到路邊停的汽車
這個論點不公平、而且也是現在在說的禁行機車這個問題
難保沒有阿公級的開車開在內側車道、擋到汽車的行進方向、這是個人因素但不代表全部
所以我們爭的是公平的路權而不是特權、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我們不爭!!
為什麼?因為連平面道路都沒有平等的權力了!!
開放內側車道並不是那麼嚴重的問題、只是被陳舊的觀念給綁住了
當塞車的時候機車族要騎到哪邊呢、騎內側?剛好被拍照、因為行駛所謂的"快車道"
那外側呢?切外線的小黃跟公車一大堆
閣下有上過路應該很清楚、不是每條路都是又寬又大又沒車的
問題是所謂的快慢車的定義、是從哪邊來的、適合現在的狀況嗎
老舊不合時宜的規定只是一種詛咒罷了、我們小cc數的也沒要騎國道
只是要騎一條更快更安全回家的路線
兩段式或直接左轉我沒意見、況且兩段式左轉機車也可以提早打燈右切待轉
內側的汽車都可以打燈右轉了、也有不少路段是免待轉的路口、所以這點應該不成任何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