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 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或許他沒看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吧(3-1-6-1-2-1)
還是他沒接觸機器腳踏車吧? 汽缸排氣量逾250cc就屬於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了, 請他認真看過再說吧!
交通部次長親口答應委員三個月內開放黃牌路權!
還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法律, 這部份修改是立法院的職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是屬於行政命令, 由政府部門(交通部)自行按照條例規定修改即可, 無須經立法院同意!
原文章由 飛行 於 2011-12-8 11:56 發表
這兩天請律師朋友幫忙確認法條的細節
根據他的確認結果
現在針對黃牌(250CC-549CC)部分
都還沒有正式公佈修正為大型重型機車後的定義
連何時會公佈也都沒有消息
更糟的是按照他對法條修正相關的過往經驗
就算是規定要3個月內修法完成
如果不是蝦咪重大法條有人盯的話
常常都是拖到天荒地老~
會不會結果92-6部分也是一樣的下場阿~!!!!!!110.gif
[ 本文章最後由 米咖 於 2011-12-8 17:4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