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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黃牌的路權問題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5-31 14:25 編輯


很高興現在紅牌機車可以開放高速公路的行駛,而黃牌的路權也即將開放快速道路,
但是聽說之後的牌照好像都會只發同一張牌,不會再有黃牌出現,但是...現在是開放5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可以行駛高速公路,250cc~549cc之重型機車卻只能行駛快速道路,那到時候上路時,怎麼判別你是250cc~549cc和550cc以上的機車勒? 看行照和駕照(車貼可以撕掉)?高速公路都要有連臨檢站? 這太浪費警力了! 在前土除或車頭貼識別貼紙? 也是可以! 就像日本的機車可上高速公路的分別一樣,但是這樣是別度的好壞我想是見仁見智的,我的想法是:如果現在統一發放一樣的牌照,但這樣的模式,是為了以後250cc以上之機車路權發展的可能性所做的改變,譬如未來開放250cc以上的重型機車可以行駛高速公路,而且先用貼紙做為分別的過渡期,那我想這是樂見的,但如果悲劇點,官員只想做到此,那覺得黃牌就不必廢除,這樣作為分別的效率會比用貼紙好多了,但是期待這樣的做是為了以後所留的伏筆。
另外我想討論的是關於250cc以上的機車停車位的問題,為什麼呢? 應為大部分的大型機車體積都無法完整停在顯有停車格,而5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停車方式又比照汽車,但停在那裏的時候,各位一定也會覺得好像還可以再多停一部重型機車,以空間使用上來說,我覺得非常不符合效益,明明空間上是可以再多停一部重型機車,但是法規規定只能比較汽車停車方法,這樣重機在市區停車時就少了空間的便利性,很明顯的是很浪費空間資源的 ! 官員在立案的同時,卻只把重機當做汽車,沒把她的機車的特性給表現出來,這在說明甚麼我就不想再多說明,這些內容我也會想法給交通部看看! (電子民意信箱)
以上的想法都是小弟我一時的看想,想表達出來看看,請各位大大們也可以提供寶貴的想法,集資到中華民國機車黨或是其他有能夠發聲單位,讓我們一同為機車的權利貢獻一份心力!  (有錯字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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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米大大的說明讓小弟更加了解了,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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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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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5-31 14:25 編輯


以後真的變成只發紅牌嗎??
那以後550 UP的重機就沒有怪物出沒的感覺了紅黃牌的路權問題4594


3#
飛行 2011-11-9 09:51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5-31 14:25 編輯


對於黃牌機車的停車問題
我也是覺得需要再討論
畢竟現有的機車停車格
大部分都沒有辦法完整容納黃牌機車的身軀
如果限定要停放在汽車停車格(一車一格)
又顯得非常浪費空間
(而且如果我是汽車駕駛的話~好不容易發現車位~
卻發現裡面停一台重機~真的會覺得很幹吧~!)


4#
一水 2011-11-9 10:18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5-31 14:25 編輯


發一張牌的意思是......紅牌不再發給車頭那一張.......


當你在騎車的時候才是享受生活,其他時間你只不過是在等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5-31 14:26 編輯


或許可以將部分汽車停車格劃成像一個"日"字
一次可停2部
並且是以紅黃牌優先停放為主
汽車也可停放
但~感覺好像又會衍生很多問題
要劃分重機專用的停車格
以台灣的民風似乎也很難
拿自家停車場為例(汽機車混停)
紅牌重機是不准停的
我是黃牌逃過一劫
難保92條修正公布後
不知會不會被趕出停車場(或許還會要我漲我停車費)
整個社區停地下室的黃牌只有2部(另一部是CB400)
連停車場入口還貼上禁停"重型機車"<~管委搞不清楚大型重機與重機如何區分
不然整個社區停車場的機車都要被趕出門了
因該要貼"大型重型機車"才對
也因為此舉換購紅牌機車的意願也變低
以我騎黃牌1年的經驗...
大部分民眾對這種男人的大玩具
在無利益衝突下都包持相當感興趣的態度
但在使用的權利義務上..
個人認為大型重機路權與停車權被歧視的比例占6成

DSC00127.JPG (1.04 MB, 下載次數: 127)

紅黃牌的路權問題1277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5-31 14:26 編輯


只規定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比照小型汽車。
有規定「停車」也比照汽車嗎?
法規沒有明文規定。
而法規中有提到550以下機車應停機車格,
550以上「得」停汽車格,(沒有強制的意思)
所以還是可以停機車格,
只是政府並沒有詳細說明,
而且許多人也一直以為大型重機一定要停汽車格,
連警察也都這樣認為,
可能有車友因此不幸被開單。


回覆 6# 統統包起來 的文章

我認為細部的停車問題
只是涵蓋在"250以上比照汽車路權"的大標題下
想想看路權比照汽車~停車比照機車
似乎有點矛盾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5-31 14:27 編輯



不會矛盾啦。
就像行為責任是成人,可是買衣服要找童裝的矮個子一樣。
法律本來就要適性,只是透過外行人來制定,就顯得二二六六不像樣。


9#
米咖 2011-11-9 17:48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5-31 14:27 編輯


法律通過了所以就來講清楚吧!
黃牌(250cc~549cc)升級後比照現行紅牌規定(其實就是所謂的比照汽車), 車牌顏色依然是黃牌, 且不用多領一塊前牌!
紅牌(550~)這次主要增加高速公路路權, 但可行範圍與時間由交通部另外制定並公告之, 車牌顏色不變且前牌取消(但必須保留到車牌統一換發時)
停車問題屆時黃紅牌都必須比照汽車, 雖然民間與部份公立停車場仍有拒停現象!
至於黃牌何時可以行駛禁行機車道與快速公路, 次長原本在質詢時公開表示總統公告後3個月即可, 但實際上還是要看狀況而定(除非又像2007時拿總統令跟警察恢...)!
這次修法後, 黃紅只差在試辦高速公路部份, 黃牌因為沒有4年全國快速公路經驗, 依照台灣政府常期的態度, 不可能直接放行(高速公路路權)!
廢除禁行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