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騎車去上班
騎到十字路口
前方有一台汽車(開非常慢)
所以小弟想從左方超車(此道路是普通雙向道)
一到左邊汽車(絕無越到對向車道)
突然打左方向燈然後左轉
就這樣我的後扶手被撞斷了
有騎過G3的車友都知道
後扶手是金屬的,很硬的!!!!
之後下車,車主是載著女兒的爸爸
跑來拍拍我的肩說:年輕人以後騎車要騎靠右邊
小弟當下在想: 我超車當然從左邊超車阿
又說我騎很快(挖靠!!!!騎40-50說我騎很快)
然後又問我說我沒看他打方向燈嗎
這時我的火就冒上來了(小弟自認我脾氣不錯)
回他說你要轉彎才打方向燈誰來的及阿
這時他沉默了........
跟我說了一句話
說他車上有行車紀錄器,說他沒錯(這是下馬威嗎!?)
之後他看看他的方向燈
再看看我斷掉的後扶手
跟我說他方向燈不跟我計較問我我後扶手怎辦
當時趕著上班沒時間思考太多
只好摸摸鼻子走人
我想請問各位車友
遇到這種事錯的是誰?
我當下應該叫警察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