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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文]有關於16條1項5款 ... 想請教各位大大

来源: 白小豹 2011-8-25 02:56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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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在路上被警察臨檢攔下來按喇叭,他說我這屬於高音喇叭 要開單
但是他並沒有監理站人員陪同也沒有分貝測試,我是裝市售的紅色蝸牛,店家跟我說是L=低音的
我會裝這喇叭是因為我原廠小雲豹的喇叭,有一次下大雨之後完全按不出聲音,之後也都沒聲音,然後
拔下來請店家幫我測試裝在電瓶上按也沒有聲音,店家說壞了,然後因為蝸牛比較便宜才100元所以我就買了,裝了約半年也相安無事,只有深夜過沒紅綠燈路口才會減速按喇叭,我有跟警察方面告知我的原因,但是他只跟我說,喇叭有聲音就好你是要多大聲,難道你要像打雷那樣大嗎,我就整個無言,默默的看著他們開我單,對面卻騎過去一群小朋友一直瘋狂對警察按喇叭挑釁,警方完全不理之...還拿著我的喇叭與車牌拍照 ...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我這樣去監理站申訴會過關嗎?
目前車上屬於沒有喇叭狀態(已經被警方扣走)

逼不得以才向各位大大請教,不想當冤大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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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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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kimirr 2011-8-25 13:04 只看這個作者
道交條例第   16    條   
汽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罰鍰:
五  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者。
第五款除應依最高額處罰外,其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

不知道樓主是不是搞錯上述罰則應該是針對"高音量喇叭"而不是"高音喇叭"開罰
再者噪音測量應會同主管機關(也就是監理人員)一同檢測,
單憑條子的耳朵就能聽出換裝違法喇叭還真是厲害[詢問文]有關於16條1項5款 ... 想請教各位大大1489
就算光用聽的就明顯知道超出法定分貝數值,
在講求依法行政的現代,必定要依照前述相關單位作聯合稽查取締,
否則條子這樣做就是裁量逾越,
就直接去申訴吧,重點直接寫明"警察單位未會同主管機關實施檢測",
前面因為原廠喇叭故障那些東西都不用註明,十之八九應該會過的。
當你喇叭壞了 出車禍 會怪你為什麼不修
當你修了 遇到警察 會怪你為什麼要修
台灣真是個處處充滿趣味的地方[詢問文]有關於16條1項5款 ... 想請教各位大大2904
4#
ggocq 2011-8-25 13:47 只看這個作者
理論上警察如果沒有環保局人員陪同是無法開噪音單的..
申訴理論上會過
我覺得不會過啦.....[詢問文]有關於16條1項5款 ... 想請教各位大大172
不要輕易的用一句話去打破全盤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