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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小鬼騎車不看路

本文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10-17 11:19 編輯

其實 誰會閒閒把相機 放椅墊上?!
我有時也會把東西放在椅墊上!
應該都暫放一下 而已
這感覺就像 走在路上 也會有人來撞!
那是不是要怪人 幹馬走在路上?!

回覆 11# lupenjun 的文章

人跟物是不一樣的判斷喔

以台灣的環境~行人最大,死人最大,受傷最大

舉個跟樓主差不多的例子

讓大家參考

某甲因為行李太重,暫時把行李放在人行道上

某乙因為沒有注意到有行李在他面前

一個不小心就被行李絆倒

導致受傷~

那麼~責任歸屬是在哪邊呢?

全推到乙身上嗎?因為是他恍神

還是都在甲身上呢?不應該把行李放在有人來往的人行道

或者兩邊都有錯?

[ 本文章最後由 跑山的節奏 於 2011-7-14 13:31 編輯 ]

回覆 10# 跑山的節奏 的文章

說明不恰當
刑法第 14 條 (無認識之過失與有認識之過失)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如果按照你這樣的包攝方式
那樓主豈不是成了構成犯罪事實之行為人
你跟我說把車子停在停車格然後相機放車上
這個哪裡具有構成要件該當?主客觀都沒有!

再者
你所舉的行李之例
是因為行為人將行李置於人行道上

然而樓主是將車子停於停車格中
並非是將車停於路邊違規區而遭撞上
除非他是把相機放在停車格再把車子停相機上

[ 本文章最後由 rico5201 於 2011-7-14 16:27 編輯 ]

回覆 13# rico5201 的文章

沒錯

樓主是把車子停在[停車格]裡面

對方撞過來

這樣樓主錯在哪??

他停在停車格裡也錯了??
參與人數 3經驗值 +3 收起 理由
a15912789t + 1 就是有那種自以為懂法律的
edison2127 + 1 樓主:我停好好的是招誰惹誰了... ...
rico5201 + 1 就是有那種自以為懂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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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2# 跑山的節奏 的文章

你的比喻跟樓主發生的事情差很多
放坐墊上的東西會害人不小心撞過來??
何況樓主是停在停車格
那樓主有什麼責任??
還是現在坐墊只能人坐在上面放其他東西就違法??
參與人數 2經驗值 +2 收起 理由
a15912789t + 1 就是有這種嘴才會天下大亂
rico5201 + 1 就是有這種嘴才會天下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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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購買計劃實行中
16#
AKB848 2011-7-14 16:13 只看這個作者
我不缺錢!這支鏡頭七月一日才買的!我只希望對方賠我一支一樣新的鏡頭!至於那些似是而非的回覆可以停止了

回覆 13# rico5201 的文章

我的重點不是在那一句過失論

因為不知道如何清楚地把自己想說的說出來

剛剛好對那一句有印象,但我並不是說用刑法去判定樓主

有造成誤會先在這邊道歉

這一場意外我把車子的賠償跟車子椅墊上的相機賠償分開

車子賠償沒問題~既然合法停在停車格中賠償還原當然沒問題

但是車上的相機到底能不能全賠,我針對這一點進行評論

上面也沒說清楚~抱歉

例子確實是不太OK~這點會改進

但是樓主是否有盡到保護相機的責任

這一點也會被考慮進去

所以是否是100%賠償相機

我對這一點感到懷疑

=========================

至於那些加分的~這次確實是我疏忽未說明清楚~

加分內容我也會虛心接受

至於樓主要1支全新的~希望能成真吧

給14.15樓的,造成誤會真不好意思

[ 本文章最後由 跑山的節奏 於 2011-7-14 16:25 編輯 ]
18#
AKB848 2011-7-14 21:31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跑山的節奏 於 2011-7-14 16:20 發表 死小鬼騎車不看路5576
我的重點不是在那一句過失論

因為不知道如何清楚地把自己想說的說出來

剛剛好對那一句有印象,但我並不是說用刑法去判定樓主

有造成誤會先在這邊道歉

這一場意外我把車子的賠償跟車子椅墊上的相機賠償分開

車子賠償沒問題~既然合法停在停車格中賠償還原當然沒問題

但是車上的相機到底能不能全賠,我針對這一點進行評論

上面也沒說清楚~抱歉

例子確實是不太OK~這點會改進

但是樓主是否有盡到保護相機的責任

這一點也會被考慮進去

所以是否是100%賠償相機

我對這一點感到懷疑

=========================

至於那些加分的~這次確實是我疏忽未說明清楚~

加分內容我也會虛心接受

至於樓主要1支全新的~希望能成真吧

給14.15樓的,造成誤會真不好意思

狗屁瞎扯一堆這跟人行道上放置行李有何關係

今天對方如果不騎車撞到我的車連帶導致我的單眼飛到地上去那我的單眼難道會自己長腳跳下去嗎

講一堆似是而非的形容台灣法規有規定停在停車格上的機車座椅不能放置東西嗎

不懂就別裝懂阿什麼沒有善盡保護的責任!如果今天是我沒放好自摔那我不會po出來的

[ 本文章最後由 AKB848 於 2011-7-14 21: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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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5912789t + 1 就是有那種自以為懂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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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AKB848 2011-7-14 21:39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跑山的節奏 於 2011-7-14 13:28 發表 死小鬼騎車不看路6183
人跟物是不一樣的判斷喔

以台灣的環境~行人最大,死人最大,受傷最大

舉個跟樓主差不多的例子

讓大家參考

某甲因為行李太重,暫時把行李放在人行道上

某乙因為沒有注意到有行李在他面前

一個不小心就被行李絆倒

導致受傷~

那麼~責任歸屬是在哪邊呢?

全推到乙身上嗎?因為是他恍神

還是都在甲身上呢?不應該把行李放在有人來往的人行道

或者兩邊都有錯?


我把相機放在機車座椅上面會引起誰受傷真好笑

不管是暫放或是久放誰說不行

這跟人行道扯的上邊嗎

今天人家會撞我的機車也是因為把相機放在機車座椅上的關係嗎
原文章由 跑山的節奏 於 2011-7-14 13:28 發表 死小鬼騎車不看路7346
人跟物是不一樣的判斷喔

以台灣的環境~行人最大,死人最大,受傷最大

舉個跟樓主差不多的例子

讓大家參考

某甲因為行李太重,暫時把行李放在人行道上

某乙因為沒有注意到有行李在他面前

一個不小心就被行李絆倒

導致受傷~

那麼~責任歸屬是在哪邊呢?

全推到乙身上嗎?因為是他恍神

還是都在甲身上呢?不應該把行李放在有人來往的人行道

或者兩邊都有錯?

你舉的例子和樓主的情形完全差很多

某甲把行李箱放在人行道使得某乙受傷
&
樓主"停在停車格"把相機放在椅墊上,路人"衝撞"導致車損相機噴掉

責任歸屬有很模糊嗎,你舉的例子似乎把整件事的主因說成樓主把相機放在坐墊上才導致路人衝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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