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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念我的GTR.

来源: s5202312009 2011-5-30 19:36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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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12-20 15:28 編輯

因為車禍關係 我休養了大半年 現在傷好的八九成 也去工作一個月了 跟家人提議說機車早就修好了 可不可以牽回來 就算不讓我騎 放在自己家也比在機車店的倉庫好 可是他們卻說你現在還在打官司 騎車的話會被偷拍蒐證 說你已經好了 對以後的求償會有影響 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哥大姐們 我該怎麼辦?
感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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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FORMULA Z 如虎添翼 爽!

網友回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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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12-20 15:28 編輯

話說 我也是 去年八月底跟我四年的GTR一起發生車禍
時速八十撞上違規迴轉的汽車 右邊大腿骨整個斷掉
也在醫院躺了兩個禮拜 在家裡躺了兩個月才慢慢開始走路
現在已經可以行動自如了 只差不能跑跳~
不過 樓主這樣問 實在很難回答
因為不知道車禍的責任歸屬
如果你要錢 那你就不要騎車
但是重點要有醫院開的證明
醫院要開說 你的傷 大概有多久時間不能自由活動 一定需要人家照顧
這大概是會開一到兩個月
第二項 大概有多久時間無法工作
這大概是半年到一年
保險理賠其實就是看這點 要醫生開證明才有用
如果醫生開說 你半年就可以行走自如了
那就算你跟法官說 你一年沒工作 那法官也只給你半年而已
他會認為那多出的半年 是你已經有能力可以工作 但是卻沒有去工作
否則 你就要在半年期滿的時候 再回去找醫生
請他補開證明 證明說你還需要休息多久
而且你上法院 可能還要你附上X光證明
證明說是否你的骨頭上未癒合 還是已經癒合但是你卻沒去工作
法院是講求證據的地方
如果你甚麼都沒準備 那法官能怎辦 當然只有最低底限嚕
這樣回答不知道有沒有幫到你
車撞爛了 可以再來
人撞爛了 無法重來
各位冰友阿~ 掐咖慢A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