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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

来源: igot1gf 2011-5-10 13:31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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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實在覺得是......
你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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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往往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根據統計有五成以上的機車肇事是18至29歲的年輕族群所為,為了強化道路行車安全觀念,台北市交通局建議中央,針對機車駕駛人考照制度進行檢討,台北市市議員則是建議落實絕對路權。

  台北市機車事故率較高的路段,分別在車流量大、市區間重要聯絡幹道的民權東路六段以及內湖路一段,今(100)年3月邀集交通警察大隊、交通管制工程處、公共運輸處、停車管理工程處等相關單位共同研擬改善措施。

  在民權東路六段改善措施,包含降低民權大橋機車專用道速限,調整民權成功路圓環路型,延長民權東路六段雙向路邊停車格時段性禁停管制,調整公車站位,以及增設高速公路橋下的照明設施。

  而於內湖路一段則佈設車道預告標誌,增設尖峰時段黃線禁止臨時停車管制,加強公車駕駛員行車安全教育宣導,以及修剪影響道路牌面路樹,涉及標誌、標線改善措施,將於6月底前完成。

  台北市近三年事故數字急速攀升,交通局檢視發生原因,大部分為駕駛疏忽以及違規行為所造成,也有市議員建議市府執法應落實絕對路權,向中央建議廢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1項第2款「車輛行經無號誌化路口應減速慢行」、第94條第3項「未注意車前狀況」、第102條第1項第2款「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以汽車駕駛人突然遇有機車闖進禁行機車道時為例,汽車駕駛人在有保持安全車距之情形下,應不致發生肇事;惟汽車駕駛人如發現緊急狀況時,在沒有足夠煞停距離煞車以避免撞及機車,因其有優先路權,則不會有被課予「未注意車前狀況」之責任。

  絕對路權可明確規範用路人行止、行車有序,交通局將併同建議中央修法參考,以保障民眾權益。

原文出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10/52/2r9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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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發文,請多包涵

剛看完很火(火到暴走的地步)【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4261
現在冷靜下來,還是很火(但沒火那麼大了)
只能說: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好的,但其實根本在打壓機車。【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1204

因為我常出沒於新聞中的路段,所以說說我的看法。
1.降低民權大橋機車專用道速限-->車多路小就降速?果然是政客的想法。那邊的問題是橋下跟橋上的號誌同時,導致四線道匯入三線道塞死,又跟三民路的交差口有拍拍(50)+左轉車道,車多的話等於塞到死。【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4970

2.延長民權東路六段雙向路邊停車格時段性禁停管制、內湖路一段增設尖峰時段黃線禁止臨時停車管制-->不嚴格取締的話沒有用。那些汽車駕駛停紅線都沒在怕的了。【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8872

3.調整公車站位-->會亂切的再怎麼調都一樣會亂切,且那些停在公車站旁的汽(多)機(少)車才是問題的主因。【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5497

4.向中央建議廢止道路交通安全……-->這些是相關路權的法律吧!廢止它?我真的無法理解政客的腦袋。【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4199

其它還有很多,就不多說了。最後的舉例,表面上似乎是沒錯。但是相信一定會有那種故意的汽車駕駛鑽這條來欺負機車吧(連在合法的地方都會有BMW來逼車了,更何況是……)。【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4891

結論:一定要裝行車紀錄器,而且前後都要裝【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7214
以汽車駕駛人突然遇有機車闖進禁行機車道時為例,汽車駕駛人在有保持安全車距之情形下,應不致發生肇事;惟汽車駕駛人如發現緊急狀況時,在沒有足夠煞停距離煞車以避免撞及機車,因其有優先路權,則不會有被課予「未注意車前狀況」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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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如果是是機車優先的線道,機車駕駛人如發現緊急狀況時,在沒有

足夠煞停距離煞車以避免撞及"汽車" 不知道有沒有所謂的優先路權喔!

如果沒有不知道是不是把機車騎士當成次等公民?
~不斷超越 沒有極限~
光是機車道上就有公車要停靠站
還有路上一堆搶生意的計程車小黃
機車族群根本就被嚴重排擠
我想就連那些GP等級的車手過來也還是照樣車禍吧
另外別跟我說慢慢騎就好.....
因為別跟我說從沒遇過那種轉彎不打方向燈的
或是跟方向燈行進方向相反的
另外最重要的就是時常在路上就大放無雙的"老人家"
PS:最近還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不只放無雙,還一邊使出AT力場邊放無雙的勒【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1168
壓力始終來自於新台幣!
客戶是神,因為客戶不是人。
福利不是問題,問題是沒福利。錢不是問題,問題是沒錢。
皮夾裡的發票永遠比鈔票多。
在馬路上騎快並不會有獎盃,頂多只會得到墓碑!
正確的行車觀念比高檔的全身裝備還要來的安全
5#
igot1gf 2011-5-10 20:43 只看這個作者
個人感覺這就是大官、上流階層的「何不食肉麋」、「四輪路權主義」~

為什麼肇事的大多是18至29歲?
應該說為什麼騎機車的大多是18至29歲?

我的推測是,
18至29歲大多剛出社會,收入屬於底層階級;
會選擇用機車代步,
很可能是經濟因素考量(買不起、負擔太大...)

所以怎麼能用數據就直接做出「18至29歲騎機車比較會肇事」來做結論?

換句話說,
如果這些18至29歲的通勤族有能力選擇可以用汽車代步,
那還有辦法做出「18至29歲騎機車比較會肇事」這個結論?

我很懷疑。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5 收起 理由
bruce320587 + 5 推阿 18~29歲 又不是人人都是富2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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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soar 2011-5-10 21:26 只看這個作者
只有在台北實行 但是否政策會通過確實實施 只能等待
有些政策只做表面 時間過去沒有人還記得
除了台北 其它縣市就像是另個國家 重視程度相差甚遠
騎快是一時 騎久是一世
沒有愛,如何用自己的感情去傳遞機器的溫度
就讓自己決定如何對待自己的最愛

回覆 3# 霧隱狐 的文章

哈!這讓我想到那汽車切進機車優先道呢?

如果汽車切入機車優先道

然後造成後方機車閃避不及撞上?

那這樣我們也可以不用負"未注意前車狀況"這條責任吧?【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4334
原文章由 funkydog426 於 2011-5-10 22:37 發表 【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6956
哈!這讓我想到那汽車切進機車優先道呢?

如果汽車切入機車優先道

然後造成後方機車閃避不及撞上?

那這樣我們也可以不用負"未注意前車狀況"這條責任吧?【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3701


那也要人還在才能負責吧【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1231
9#
igot1gf 2011-5-10 23:36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funkydog426 於 2011-5-10 22:37 發表 【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8960
哈!這讓我想到那汽車切進機車優先道呢?

如果汽車切入機車優先道

然後造成後方機車閃避不及撞上?

那這樣我們也可以不用負"未注意前車狀況"這條責任吧?【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7305


我覺得可能沒辦法完全不負,
大家不知道還記不記得~
以前機車道標線都是寫「機慢車專用」,
表示照理四輪不應該行駛在機車道上;

但是有沒有發現,
機車道的標線幾年前已經神不知鬼不覺全面偷偷改標「機慢車優先」了...
【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1639
「機慢車優先」白話來說就是:
「原則上是給機慢車走的,不過汽車來了你就多多包涵一下」
10#
A-Yuan 2011-5-11 00:08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funkydog426 於 2011-5-10 22:37 發表 【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8897
哈!這讓我想到那汽車切進機車優先道呢?

如果汽車切入機車優先道

然後造成後方機車閃避不及撞上?

那這樣我們也可以不用負"未注意前車狀況"這條責任吧?【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7626


我上次就是這樣飛出去的【新聞】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 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3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