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藤村 於 2011-5-3 01:18 發表 ![車禍了,我有錯 那對方呢?5646]()
如果對方有超速也有部份責任,但你確實錯比較多~
建議你要過馬路前一定要先再次確認你後方無車時再摧油門!看8-10秒不是重點,重點是你還是沒注意到他你就起步了~
而且你說轉頭要起步時才看到他,那你看到他時應該是不能摧油門的,所以真的要小心一點
我的意思是我看後方有沒有來車時,沒有看到這輛撞我的車子
可能是從停車場轉出後,車速很快,但是我已經回頭準備起步。
總不能要我轉頭一直看著後方這個來車方向有沒有車,這樣轉彎吧..
原文章由 aireva11 於 2011-5-3 01:19 發表 ![車禍了,我有錯 那對方呢?4480]()
"可能"違規不等於違規
即使違規也必須要證明他違規,比如說有影片推算、或煞車痕鑑定
否則只能說他"疑似違規",供調解者或是執法者參考...
如果說真的很介意的話就是自費3000去申請車禍鑑識來釐清雙方責任
只是有沒有需要?這就要看樓主怎麼考慮了
這方面還要跟家人討論
目前雙方已經開始談 和解的部份
但是對方堅持是我方的錯,開口就是要索取對方車輛的維修費用,讓我方無法接受
才會上來請教,各位的看法
謝謝 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