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同你想捍衛自己權益的立場,
也認同NCY想維護商譽的作法,
但樓主在這裡發這篇文章,
就是要讓大家討論的吧!!
如果不能容忍不同立場的討論聲音
那何必把文發在各大論壇的討論區??
台灣是民主法治的社會,台灣人民還享有言論自由吧!!
雖然說現在這件事已經進入法律程序
但在法官還沒判定之前
NCY還是無罪,樓主也還不是一定對的!!
再來~我從頭到尾,我有指名道姓的說那個人是你嗎??
還是真的那麼剛好樓主在做油冷排的公司上班??
樓主想要小蝦米搏大鯨魚,我佩服你的勇氣!!
但請別看到黑影就開槍
想把這些回文當呈堂證共,歡迎!!
但也要看法官採不採信吧!!
今天~我並非站在NCY的立場講話
你想維護你的權益,我也想捍衛我的言論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