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
原文章由 Ookami 於 2011-4-16 00:16 發表 其實都有錯吧... 首先... 違規在先,本來就該開罰單... 告知及勸導,警察有義務告知,但也可直接開單 有時候有些警察給人民方便,都被濫用成隨便, 畢竟有錯在先,但是警察或許在告知後直接追上攔截開單... 這就有點...公報私仇的感覺... 雙方都有錯,這很難判定最後是誰對誰錯... (而且北市警察本來就是出了名的愛開罰單,所以就認命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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