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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的人權?

来源: 星藍 2011-4-12 01:29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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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死形犯該不該處死議題炒的很熱
廢死聯盟的人就跳出來說,他們不該死.......$%^$%$#




不管是死刑犯、吸毒犯、強姦犯...等
這些人有資格擁有人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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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xi0914 + 5 神!我有罪 很多罪犯已為投靠上帝就沒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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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隨處可見!

網友回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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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受害者不是"吠史""人犬"的家人,真是大愛!
3#
Sikoe 2011-4-12 02:14 只看這個作者
每個人活下去的思想都不同.有人信佛有人信耶穌
有沒有資格有人權?我想只有天知道

以殺人犯來講好了,要是這個人殺的是他的殺父仇人之類的呢?
你覺得他應該有人權嗎?

吸毒犯來的話這千扯到太多種類,關西跟因素就不討論了
我個人的感覺吸毒是你自己的事情,只要不危害到任何人做出任何傻事,我可以接受.

至於強姦犯就沒什麼好說的,不能讓他死,絕對要讓他活著....每天折磨他讓他生不如死.

死刑這種東西根本就是讓犯人解脫的一種形式,除非犯人是個怕死的人就另當別論了,多少殺人犯要求死刑?想趕快解脫?

以上只是個人的想法
我相信一定會有很多人不同意我的看法
但是我也相信也會有人跟我有一樣的想法
人本只會在天界當神
怎麼不下凡給別人捅一刀看看
要廢除死刑也不提出比死刑更好更有人性的處罰
只會自認人性本"善"
還天真的認為人人犯錯都會悔改
新車購買計劃實行中
5#
Takumi 2011-4-12 05:12 只看這個作者
唔。我想到有個小故事。大家可以看看。不是討論宗教喔。只是裡頭的一個故事。我想是可以討論的
http://goo.gl/dYot7
約翰福音 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
約翰福音 8: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約翰福音 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
約翰福音 8:7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我只有節錄片段。詳細的還是可以看一下連結。所以請不要從宗教上來討論

(版規7→. 為避免政治與宗教口水在討論區肆虐與蔓延,本站一律禁止討論政治/宗教話題。如有發現,將直接刪除文章,發文者與回覆者一律停權處分。)

畢竟現實生活。不是像武俠小說。第二代練完神功再為上一代報仇,第三代再接著出來演。
當一個人很明顯的會對大眾利益產生衝突的時候。就是該對他做出限制的手段
簡言之法律就是一種控制的手段。"死"刑。靠的就是這個死字來控制威脅那些可能會犯罪的人
以及用死刑當做對受害者的補償原理。
即是我們常聽到的  
"An Eye for An Eye, A Tooth for A Tooth"
If a man puts out the eye of an equal, his eye shall be put out.
If a man knocks the teeth out of another man, his own teeth will be knocked out.

會有這些犯罪者的形成。除了本身性格與精神因素以外。
(像新聞挺愛報導一些高學歷高社會地位的人。卻是慣竊or其他特殊廦好)

是怎樣的社會價值觀跟成長環境才產生出這些所謂有罪的人??

在下是認為以當前社會環境與價值觀,是暫時不能廢除死刑罪犯的人權?5824

唔。離題了。樓主發文四段話。而且是人權問題。。我好像。。打了有點多 XD
其實這類的討論隨意都可以找的到啦。這是個爭議幾十年以上的問題了

不然就看誰買的到Death Note了。。罪犯的人權?6746

[ 本文章最後由 Takumi 於 2011-4-12 05:15 編輯 ]
With great powers, come great responsibilities
當人無法自制的時候

就需要外界的力量給予規範

當殺人犯強姦犯已經漠視其他人的人權時

他們有甚麼資格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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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婆論壇!是個大部分都在聊車子的論壇

所以用另一個講法 跟殺人犯談人權

就像是一個每天都會去刮別人車子的人

有天突然發現自己的車也被別人刮花了

於是跑去報警或上網PO文說要找兇手...

這豈不是諷刺極了......

有沒有想過 那些慣犯累犯 放出來之後會不會繼續犯行?

前陣子也有新聞 強姦犯假釋出來沒多久又犯罪

這樣子豈不是一堆不定時炸彈

要限制那些原本就該死的人 卻又不死刑?

意思是只有兩條路嗎?

第一條 時間到放出來 等下一位受害者出現在抓回來?

第二條 浪費納稅人的錢 養他們到他們老死在監獄裡?

※該死的!就讓他死吧!※
7#
LaSuTan 2011-4-12 11:16 只看這個作者
把死刑犯都交給廢死聯盟來收養
看他們要怎麼感化那些死刑犯罪犯的人權?6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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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龍 + 5 讓廢死聯盟來個親身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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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不能廢
但必須要做到明察秋毫
勿枉勿縱等...
我想那些廢死聯盟大概就是一些曾被冤妄枉死的家屬組成
但必竟只是一小撮人
如果全依這一群小民
那又要如何對廣大善良受害家屬交代呢
所以廢死聯盟請解散吧

但除了要廢死解散
但國法真能做到勿枉勿縱嗎
最後還得仰賴科技在人體植入記憶晶片
好讓一切謊言現形
甚至最好能提前預告人為犯罪
[url=][/url]
1.強姦犯--->無法原諒----這種罪行   是沒辦法彌補的錯誤
2.殺人犯--->無法原諒----這種罪行  也是做了無法反悔或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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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可以要他工作環搶奪的財物
偷竊--->也是物質上的損失

1跟2   都是  會影響到  精神層面   精神方面的是沒辦法用其他方式補償的!!

建議~~
殺人犯(蓄意殺人者)------就讓他們去挖地道~~埋水管~~重大工程交給他們吧~~薪資所得用以支付受害者~~勞動終身!!

強姦犯(預謀犯罪者)--------提供變性手術~~終身公娼服務-------所得回饋相關單位救助基金!!

坦白說  再怎麼重的罪~~~還是會有人去犯的!!
酒駕15萬~~~還不是一堆!!
有機會就要上~~~
沒機會~~創造機會也要上~~~
早買早享受~~
晚買等折扣~~!!

回覆 8# 136文哥 的文章

話說提前預告人為犯罪有點像電影"關鍵報告"一樣

預告不代表會發生,如果像電影裡明明沒做就先逮捕

這樣好像也不太好

話說如果犯錯真的有反省並做出相應的補償等這到還說得過去

但如果是病態心理或是毫無悔意的,就抓去接受治療或是就死刑比較乾脆...
~不斷超越 沒有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