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山林涼 於 2011-4-4 11:52 發表 ![一個使用者擁有多重帳號。4079]()
照你這樣講,被禁言之後,再開一個我同學的,我朋友的,我哥的我弟的,這樣叫大魔王乾脆廢除禁言制度算了,關了一個,在(借)一個來,這樣是在關心酸的嗎?反正犯版規之後,再借個帳號還不是繼續在上面晃,一點做用都沒有。
經站務會議2268347號決議文如下:
帳號是不是借的我不管, 我們也管不著
只要兩個帳號看起來相似度很高, 登入IP一樣....
那就直接說byebye...
以情理法來說,之前我都會查清楚情況,
若是有電話或是其他聯絡管道我會先了解情況每件帳號問題當作單一事件處理。
但是經過這次決議之後,反正雙重帳號,不論原因,直接刪除。
你要借一個就砍一個,借一打帳號就砍一打帳號,全部直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