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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祝車禍的後續新聞

来源: wuo111 2011-3-28 14:49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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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26/78/2oq09.html

我想,這新聞大概也乏人聞問,就轉PO上來了。

事主為S版友之一,事發半年多後終於有了底定,
看著新聞的內容與搜尋板內與他相關的文章,令人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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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core i賣的比第二代貴,到底是啥鬼啊!

網友回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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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希望他在另一個世界活的快樂就好
3#
keiichi 2011-3-28 20:13 只看這個作者
我有注意到...只是po在Plurk上了093.gif

只能說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枉送一個好人外
在世的家人卻得不到應有的安慰
當世界不再轉動,是否可以給我個停歇的地方
個人裝備:
機身:SONY a33、RICOH GRD III、底片機身
鏡頭:DT 18-55/3.5-5.6、DT 50/1.8、Minnolta AFD 24-105/3.5-4.5及一堆MD鏡
其他:YN-460 II
其實我有再幻想  是否能研發一種機具

強制裝在汽車 讓駕駛人發車前檢查駕駛人瞳孔  是否有不正常縮放、異狀   

讓一些精神有疾病  或是  喝過久的無法行駛

正常才能發動引擎





回歸現實   我覺得酒駕應該要重罰   台灣的法令還是太輕

為什麼很多外國交通治安都很好

因為罰太重  重到你犯一次錯  就近乎賠上整個人生




之前還看過有個嚴重白內障的人從駕駛座上下來  (並非歧視身障人士)

心中實在是覺得ooxx  這樣適合開車嗎小祝車禍的後續新聞490

[ 本文章最後由 a94234520 於 2011-3-29 04:57 編輯 ]
不要輕易的用一句話去打破全盤的努力
5#
wuo111 2011-3-29 09:46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 keiichi 的文章

其實台灣法律很令在下搞不懂的是,判決漸漸的走向"生者為大"的觀念,但是也大錯邊了吧!

縱使一條人命死後也無從補償了,但是造成這結果的人,居然僅以一年七個月輕判......只因"躁鬱症"?

其實在別篇報導裡面,肇事者同時有逃逸與脫產的行為,心思慎密的程度令人難以接受。
那麼只要出車禍就全以"躁鬱症"與"精神病"來卸責即可了!

個人覺得應該改以另外的角度來觀察。
既然有病,何不發送法務部的醫院(如培德)進行長期治療?

在下著實認為這樣的判決過於草率;亦對死者家屬的傷痛難以平復。
而這1300萬,對國家、社會的損失又放在哪裡?

[ 本文章最後由 wuo111 於 2011-3-29 09:51 編輯 ]
第一代core i賣的比第二代貴,到底是啥鬼啊!
殺人會被判死刑  還是有人在殺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  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法令再重  也是無法杜絕
  
但是!!犯罪者  罪大惡極  國家直接將人拉去挖地道~炸山洞~鋪鐵軌~等等  容易有重大工安意外的工作

犯罪者之所得 一率回饋予受害者家屬 以示彌補 並褫奪公權終生 刑勞動服役至死

若是可以如此  可能  社會安定 可以更提升吧...  祝 一路好走小祝車禍的後續新聞5255
有機會就要上~~~
沒機會~~創造機會也要上~~~
早買早享受~~
晚買等折扣~~!!
為什麼一堆人闖禍後
都想用"生病"為由減輕(逃過)該負起的刑責小祝車禍的後續新聞8441
不要汙辱那些真的有病在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