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lianhsye 於 2011-1-31 02:14 發表 ![你有在小老婆上起過紛爭嗎?4615]()
一項產品,從設計到生產到販賣,業者必定花了很多時間及金錢,更冒了許多風險;一個隨隨便便的人沒有經過驗證的人,不花一毛錢,隨便一句話在網路上公然講是非,若發言者提不出證明或經驗證不實,被商家抓到的話,通常都是告到底的而且賠償金額是幾輩子都還不完的,業者碰到這些未經驗證亂嘴砲是非的耳語者,沒有選擇只有訴諸法律找出源頭,更別說大家都知的惡意檔人財路者「屎」的基本常識!.因為不知對方來歷,同業競爭也多,目地也不明,網路用語要謹慎,太多賠償案例了,前陣子有人在網路上批評有家牛排不好吃,照樣被告到法院,說不完數不清的例子,因為一句話或是一個字在網路上隨便使用,判賠千金萬金,是難買早知道.現在網路商品很多同業競爭多,在網路上發言搞小動作,黑函.等等,越來越多判例,網路發言真得要謹慎.小老婆也有這麼規定.不是嗎?
我非常認同這位大大的說法,像如果我是開版大,我就會告你
首先,此篇文章中充滿著威脅性、恐嚇性質的言論,且尤其以「更別說大家都知的惡意檔人財路者「屎」的基本常識!」
再者,大大你指稱的那件牛排案,最後並沒有告上法院,而且純粹只是一樁消費糾紛,最後以和解收場
最後,文中「現在網路商品很多同業競爭多,在網路上發言搞小動作,黑函.等等,越來越多判例,網路發言真得要謹慎.」是否意味暗指開版大大為同業暗傷?如果開版大大並非是同業人員,那麼是否就可以視為惡意的中傷呢?
以下是不才小弟的愚見,如有錯誤、冒犯之處,請不吝指教,我必定虛心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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