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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貧婦兩萬元 法律女硬要六千報酬

来源: refgdata05 2010-12-14 23:30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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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姓女子
撿到貧婦兩萬元 法律女硬要六千報酬7935

台北縣一名獨自扶養子女的婦人昨領取2萬1千元生活費,卻不慎將裝有手機、金錢的包包遺失,她趕緊撥打自己手機,一名女子接電話後表示會送到警局;婦人原想包紅包答謝對方,未料對方自稱是法律系畢業,要求十分之三報酬、6300元,婦人雖苦苦哀求「能不能拿少一點?」但對方堅持拿6千元,在旁協調的警察看了不禁搖頭:「現在的人眼中只有錢嗎?」
遺失包包的李姓女子(44歲)昨向《蘋果》投訴,她從事會計工作,幾乎是她獨力扶養念大學一年級的女兒及高中的兒子,為方便照顧子女,選擇在家接案、擔任SOHO族,平均月收入3萬多元。她昨天傍晚騎乘機車去接兒子放學,並領取2萬1千元準備支付水電等雜支,在行經土城市裕民路、捷運海山站附近,掛機車前座吊掛勾的包包突然掉落,遭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畢業的潘姓女子(28歲)拾獲。

撿錢者稱法律系畢業
李婦指出,由於遺失的包包裡,除2萬1千元生活費,還有證件、手機、住家鑰匙等財物,立刻以兒子手機撥打自己手機門號,潘女接聽後指稱拾獲其包包,約她於廣福派出所交付,她原本慶幸包包失而復得,欲包紅包答謝,未料潘女自稱是法律系畢業,主動要求6300元、十分之三報酬。
李婦不懂法律,以為自己聽錯了,雙方在警局碰面後,她向潘女求情,說自己一個人撫養小孩,「能不能不要拿3成?」未料潘女堅持一毛不能少,警員聽了也幫忙求情說:「一定要要求這麼多嗎?不要這樣啦!」但潘女卻冷漠地回說:「我去問學校老師可不可以這麼做。」警員聽了也不敢再幫腔,李婦聽了也十分心酸。警方指出,《民法》如此規定,他們只能道德勸說,無權干涉。

「教育到底是怎麼了」
經半個多小時談判,因李婦沒百元鈔,最後潘女才願妥協只拿6千元,李婦心想,「一個孩子每月生活費是6千元,但『遺失』6千元,總比遺失2萬1千元好」,於是給了潘女6千元並致謝,潘女拿了錢頭也不回就離開,讓一旁協調的警察也直搖頭嘆氣。
李婦感嘆說,她一直教導自己小孩要拾金不昧,潘女自稱是法律系畢業,卻沒顧及情理,「現在的教育到底是怎麼了?」她認為法律系教授除教導法律,也應該教導一些道德觀念。
對此,教育專家吳娟瑜感慨地說:「懂得物歸原主代表有良知,但主動說出口要錢,這態度就有失敦厚。」她表示,在人際關係裡,相互扶持、相互關心、善良友愛,才是正確價值觀,但接連發生大學生撿到錢向失主索報酬事件,顯示社會越來越功利、太以錢為重,她給年輕人建議:「不管失主有沒有給酬賞,都不應該主動開口,才是禮貌的表現。」

留置權不應用於弱勢
台大社工系副教授王雲東表示,隨著社會變遷,不可諱言功利比率上升、道德下降,學生容易著眼功利色彩,只問行使留置權違法與否,而忽略此舉是否「道德」。他說,社會功利色彩濃厚當下,若是留置權不再,可能拾獲者更不願意把錢交出來,因此,他認為是否有可能在法律設計上能夠周詳,如留置權是否不要用在弱勢人身上等。
律師廖芳萱表示,只要撿到錢的人有通知失主,或向警察機關報案,就不算侵占,可向失主主張取得一定報酬及留置權,根據《民法》第805條規定,拾得人要在6個月內請求報酬十分之三,若對方未給報酬,拾得人就對遺失物有留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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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發生不少高學歷卻是這樣讓人失望的行為的例子了
內心如此醜陋
可悲可嘆

該名女子已被人肉搜索


[ 本文章最後由 refgdata05 於 2010-12-14 23: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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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umesnil + 5 不要為了錢出賣良心
junior8011 + 5 +1這社會真的病了!!!
ICEDEN + 5 我們需要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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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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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KARU 2010-12-15 01:00 只看這個作者
上01   打X媛如

人肉收出來惹

不過  他部落格該關的都關惹

只能說   沒良心的一個女人

人家  已經 XX

還要落井下石
檸檬尬冬瓜,蹦出新滋味

http://www.wretch.cc/blog/wwwpktvyoyo
3#
r2d2147 2010-12-15 01:03 只看這個作者
但是
八卦版有貌似她同學的人發文說

是該婦人原本說要給五成
結果撿到錢的被婊
真怕看到很噁心的YT置入文章
沒人訂閱沒人看就下去 別來噁心人
4#
KARU 2010-12-15 01:11 只看這個作者
恩恩

就各說各話

造砲 的砲

消毒的消毒

只是我覺得

道德觀

有點偏差哩

繼續看看後續  有甚麼

[ 本文章最後由 KARU 於 2010-12-15 01:17 編輯 ]
檸檬尬冬瓜,蹦出新滋味

http://www.wretch.cc/blog/wwwpktvyoyo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撿到貧婦兩萬元 法律女硬要六千報酬6494 撿到貧婦兩萬元 法律女硬要六千報酬5225
有請警察出來作證
證實是那女人說謊

[ 本文章最後由 refgdata05 於 2010-12-15 16: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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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DEN + 2 所以真的是a錢囉 情緒字眼改一下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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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明就是鵝竿將
蘋果就是要叫我眼鏡男

2013/03/04起 全面嚴格抓取版面要求PM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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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者將獲得警告一支與刪文處理
8#
Taylor 2010-12-15 16:21 只看這個作者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
到底哪邊說的才是實話...
這社會..
怨憎會 求不得 愛別離..
9#
backy 2010-12-15 16:45 只看這個作者
我們都被媒體玩弄了,
就跟"重磯騎士誤上高速公路"那則新聞般,
就只會顛倒是非,誇大事實

回覆 9# backy 的文章

你錯了是社會病了 記者沒有誇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