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篇文章有很多關鍵性地方都沒提到!!!!!
有點斷章取義 幫朋友的親友抱屈!!!
補PO此文 請各位版友評評理!!!!!!
朋友敘述:
第一:怎不說明機車騎士是否無照駕駛?
第二:怎不說明機車騎士是否有正確繫好安全帽?
具當事人描述:機車由汽車後面滑倒無互相差撞並立刻報警,並立即送醫,(何來態度惡劣)?
送醫後昏迷,跟親友探望且到廟裏求平安符希望早日康復,(何來態度惡劣)?變成疑似帶兄弟去叫人如何接受?
有常識的都知道車禍後烤漆跟原本烤漆不同如何毀滅證據呢?(當場也拍照存證)
過世後 2次到達現場捻香及拿錢給家屬買葬儀用品 兩星期後來電說要出殯在度包奠儀慰問!以及到達現場捻香(這樣叫非常可惡?)
死者女兒提出和解高額金錢且不包含在8月3日已領走的150萬汽車險,(判決都還沒有下文) 再者已將對方全部的財產房子申請扣押?請問假設對方有意逃避責任為何不脫產呢?
算是態度惡劣嗎?發生這些事情誰都不願意!心裡也承受極大煎熬!一個好人被這樣網路惡言抹滅!家人親友也遭受很大打擊無法上班,兒女也無心上課,誰願意這樣呢?
[ 本文章最後由 kin222 於 2010-11-19 00:5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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