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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版規 "福利社第7條"嚴禁代po...一文

来源: xyz555kimo 2010-11-13 18:38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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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福利社嚴禁代PO販賣。 一經發現, 除文章將立刻刪除外, 代PO者與委託者均記警告一隻

[ 本文章最後由 xyz555kimo 於 2010-11-13 18: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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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版規 "福利社第7條"嚴禁代po...一文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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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版規 "福利社第7條"嚴禁代po...一文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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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gogomoto 2010-11-13 20:22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1# xyz555kimo 的文章

請問...修改文章內容觸犯版規哪一條?
我看你這篇文章好像也是任意修改過,所以你也觸犯版規了嗎?
還是要把你私下PM給我的訊息貼出來?
沒事情不要來摸鵝公主、因為她是拎北的而不是你的!!
車的價值不在你有沒有改、而是你有多愛她

3#
可樂樂 2010-11-13 20:27 只看這個作者
好好笑...
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帽子要2手賣掉還被"見習生"給檢舉
真不知道這人是想引人注意還是....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5 收起 理由
gogomoto + 5 可能想要+5吧...囧(小夜)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5

壓力始終來自於新台幣!
客戶是神,因為客戶不是人。
福利不是問題,問題是沒福利。錢不是問題,問題是沒錢。
皮夾裡的發票永遠比鈔票多。
在馬路上騎快並不會有獎盃,頂多只會得到墓碑!
正確的行車觀念比高檔的全身裝備還要來的安全
4#
v0911 2010-11-13 20:50 只看這個作者
但是標題不是很明顯寫"代售"了嗎??
原文章由 gogomoto 於 2010-11-13 20:22 發表 違反版規 "福利社第7條"嚴禁代po...一文4941
請問...修改文章內容觸犯版規哪一條?
我看你這篇文章好像也是任意修改過,所以你也觸犯版規了嗎?
還是要把你私下PM給我的訊息貼出來?


16. 發文者請互相尊重,若發起主題討論後不維護該篇討論,或者因任何理由移除自己過往發言內容者,整個討論串將直接移除,並將原發文者帳號停權處理。
"還是要把你私下PM給我的訊息貼出來?" 這句話 有恐嚇威脅之涵義,跟版規第9條..有模擬兩可之嫌
9. 發言若有損及本站利益,或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損及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之言論,版主將逕行移除不另行通知。如有出言攻擊其他網友、板主甚至站務等,一律停權處理。涉及違反法律之言論 (如人身攻擊、公開毀謗等),本站將完全配合檢調單位調查


還有"我改錯字"編輯有違反版規?PM的內容"不等於"我PO出來的文章..要....把我未編輯前的文章.的圖PO出來..

[ 本文章最後由 xyz555kimo 於 2010-11-13 21:14 編輯 ]
6#
gogomoto 2010-11-13 21:13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5# xyz555kimo 的文章

所以說你在福利社的回覆也"只是"單純改錯字嗎?
沒記錯的話你PM的內容 原文的回覆 校長室的內容
我一開始看的時候就以上三處都是一模一樣的
提到PM的內容就是恐嚇威脅之涵義?
我拜託你快點去按鈴提告我吧!!!
不知道我提這句話的涵義就不懂裝懂說要拿法律出來


[ 本文章最後由 gogomoto 於 2010-11-13 21:16 編輯 ]

一定要給某人難堪就是了.JPG (271.99 KB, 下載次數: 14)

違反版規 "福利社第7條"嚴禁代po...一文7491
參與人數 2經驗值 +10 收起 理由
tp6w94u + 5 我...只是想加加分~沒特別的想法XD(大亨堡) ...
o79215 + 5 等著收我律師信吧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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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情不要來摸鵝公主、因為她是拎北的而不是你的!!
車的價值不在你有沒有改、而是你有多愛她

回覆 6# gogomoto 的文章

16. 發文者請互相尊重,若發起主題討論後不維護該篇討論,或者因任何理由移除自己過往發言內容者,整個討論串將直接移除,並將原發文者帳號停權處理。
權利。

都碩士了...版規還是看一看吧

回覆 6# gogomoto 的文章

請問!!
我有怒罵你?
我有對你說啥?
請先去問清楚...你貼出來的內容..有法律可以告?

你已經"違反版規"請注意你的"語氣及措辭,避免人身攻擊"

16. 發文者請互相尊重,若發起主題討論後不維護該篇討論,或者因任何理由移除自己過往發言內容者,整個討論串將直接移除,並將原發文者帳號停權處理。
權利。
23. 如果對版主或站務的管理有異議,歡迎到校長室表達您的意見。
但請注意文章的語氣及措辭,避免人身攻擊及非理性的謾罵。特別要提醒的是,這裡並不是一個有吵有糖吃的地方。
在這邊,我們講的是合情合理,也請尊重站務/管理者擁有最高的權利。
9#
gogomoto 2010-11-13 21:30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xyz555kimo 於 2010-11-13 21:21 發表 違反版規 "福利社第7條"嚴禁代po...一文5636
16. 發文者請互相尊重,若發起主題討論後不維護該篇討論,或者因任何理由移除自己過往發言內容者,整個討論串將直接移除,並將原發文者帳號停權處理。
權利。

碩士了...版規還是看一看吧

你回覆之後人家是不是修改文章了?
所以跟你列舉的這條版規這條有甚麼關係嗎?
大家都知道我積分怎麼來的,所以也請你不用刻意離題
我故意不說到積分,你敢先打我一槍啊?到底是誰不懂...大家心知肚明
原文章由 xyz555kimo 於 2010-11-13 20:57 發表 違反版規 "福利社第7條"嚴禁代po...一文6669
"還是要把你私下PM給我的訊息貼出來?" 這句話 有恐嚇威脅之涵義,跟版規第9條..有模擬兩可之嫌

所以你還是不懂一開始為什麼我要提到這個就是了?
既然你說有"恐嚇威脅之涵義",不是準備要走法律途徑嗎?
不然你提這個做甚麼??
原文章由 xyz555kimo 於 2010-11-13 21:26 發表 違反版規 "福利社第7條"嚴禁代po...一文4946
請問!!
我有怒罵你?
我有對你說啥?
請先去問清楚...你貼出來的內容..有法律可以告?

你已經"違反版規"請注意你的"語氣及措辭,避免人身攻擊"


既然知道我就算貼出PM內容都無法可告
當初為什麼要說我公佈PM內容"有恐嚇威脅之涵義"??
我還是要請你看清楚我在前一篇回覆中,所說的為什麼要貼出PM的涵義...
-------------------------------------------題外話分隔線---------------------------------------------
在上面幫我加分的叫我收信的跟xyz555kimo沒關係,這是認識的朋友在開小玩笑

[ 本文章最後由 gogomoto 於 2010-11-13 21:39 編輯 ]
沒事情不要來摸鵝公主、因為她是拎北的而不是你的!!
車的價值不在你有沒有改、而是你有多愛她

10#
阿冰 2010-11-13 21:30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8# xyz555kimo 的文章

那可以請你去查證一下他幫誰代售嗎?

如果是版上版友

版規成立

如果不是版上版友

那版規自然不成立

另外你這問題似乎跟站規第23條沒關係吧
習慣了習慣 習慣忘記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