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228545-1-4.html
以上是小弟車禍時的發文
一直到了這兩天總算有了消息,兩天前老媽打來電話,說家裡收到警察局寄來的限時信,通知我跟對方禮拜五這天下午去警局一趟。
但小弟有事(上班)不克前往,打電話詢問警官後,警官說我當天現場有做筆錄所以可以不用到,所以這天我就沒有去了。
以下重點
今天下午對方有到警局,也做了筆錄,警察當下有打給我(確定我無法出席)然後有問我車子維修的估價。
後來問警察能不能告知對方怎麼說的,但警察伯伯說不能講對方筆錄內容(哦哦~學到一課),只說對方一直說在現場待了10~20分鐘這樣,然後對方說會打電話聯絡我,我們自己私下和解這樣。
心裡暗想:cow~警察伯伯他說謊,他把車牽到路邊一直發車,車子一啟動綠燈就走了,前後應該不到兩個紅綠燈。
結果對方說要打給我,一直到現在對方都還沒打電話來,我應該會等到明天,他沒打就我打吧!
想問問板友
如果跟對方和解,賠償的錢雙方卻談不攏就是直接找調解委員嗎?
還有就是雙方和解時有沒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