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看到這篇告到底的文章讓我想起當初的經驗
我也想詢問一下
當初我直行 時速約40左又 此時右方有個打方向燈的老阿婆(50幾歲那種最潑的)
我看到方向燈當下是喇叭按了兩次騎過去
可當我騎過去的那個瞬間 她整台車卻忽然加速衝了出來
好吧 改裝品什麼對幾對幾的 能在幾公分之內完全煞死嗎?
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彷彿跑馬燈這樣一步一步撞了上去
PS:我本人要去上課 而那位老阿婆正載著水要回家
當下撞到後 當然她家住在附近烙了一堆人出來
此時我整個人就是茫然+火大也打了電話找了一些朋友過來
還有人作勢要打我 不過就是沒有動手
事後警察過來時他們一直辯稱那位老阿婆已經是騎到對向車道要回家了
因為撞擊的力道 那桶水整個往對向車道犁了過去(有水潑灑過去的痕跡)
而我是整個人騎去對向車道撞她的 而測量的痕跡車是倒在我直行的那個車道
地點是在鄉下算是稍微大的路口 (該死的沒有監視器沒有目擊證人)
我先說我的情況好了 整個人大大小小一堆擦傷+話說不太出來 還有整台車修理了一萬多
當然我們也去做了筆錄有的沒的之類的
事後這件事對我來說我比較站的住腳 也有考慮到要提告這件事 不過當時我是19歲須由父母陪同前往
好啦 這下台灣人的劣根性出來了(請勿以偏概全)
對方的兒子說了 :你要告就去告 大家一起去法院看誰耗的時間久
由於我父母是某間壽險公司的襄理 評估了整個情況對我說了一句話
孩阿 要不然就和解吧 這樣耗下去也不能得到什麼
嗯 首先我想到的是
打官司請律師的錢+上班請假的錢+時間
假如我贏了的話 那對方是有可能賠幾萬呢?
加上這些時間跟金錢就算對方賠的再多也沒效吧?
且還要加上一點 要是對方打死不賠錢就在那邊互告呢?
我想請問各位?有沒有人算過這一整套流程下來對自己是不是真的有利呢?
這件事困擾在我心中許久 甚至久久無法原諒父母的懦弱?
請各位車友幫我解答 感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