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 這是人生第二張紅單
為啥FIGHTER不是快樂表...限速70 我騎到82KM 多了2KM...
他如果是快樂表就不會被閃了 當時時速就是82km
(心想應該不是我,還跟我朋友掉頭去看是不是拍另一邊的,證明我這樣多此一舉)
我跟朋友討論了一下,不是他錯也不是我本身的錯 錯的是右手
決定懲罰我的右手 因為是右手的錯 去罰"他"按摩我最親愛的小弟 = = ...(被k)
1千2 皮夾裡頭剛好剩下1千2
害我今天本來要去旗津吃冰的說 害我要拉下臉來要我朋友請我 xDDD
[ 本文章最後由 葉橘印 於 2010-7-2 15:03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