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凡塵 於 2013-4-28 22:43 編輯
如題
在我跟前女友交往時
說真的我還真是敢花
短短不到一年2萬花完了(當時高職三年級無工作)
之後卻因為發生了一些事而分開
4年前的當時 我一直很抱怨 X的我一值幫別人養老婆
真他X的划不來 說實在的那時真的有想討回錢的做法(但我卻敢想不敢做)
過這幾年 我卻想著 難道對方沒付出嗎?
生理&心理 都要用金錢來衡量?
事後想想 大家當你雖然很不願意的把錢掏出來時
你的心裡已經同意了(心裡幹字連連)
打個比方
當你看到另一半跟別人上床做愛時(雖然有些是不願意的)
肉體上的出軌=心理上的出軌了(抱歉如果覺得不妥麻煩告知)
說到這我只能說
如今的我 不後悔當初做的事
人生就是不斷的繳學費 即使你的學費是時間 金錢&各種等價的交換物(迷之音:你是鍊金術看太多嗎?)
我有學到了觀念 也學到了如何愛下一位我愛的人(工商服務時間:此人缺女友請PM一下)
而各位(你/妳)有學到了嗎?
大家請理性討論喔!!
都18歲以上了
該換個角度思考一下
如何? 本文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8-1-24 17:2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