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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車種分流


引道(交流道)車種分流,進入橋樑主要幹道(主橋面)時汽機車混合行駛,除內側車道禁行機車!


請問交通官員這樣安全嗎?你們不是說要分開才安全?請問到底是怎樣?
廢除禁行機車
反正你也沒後台.也不是政要
親戚也沒人在政府擔任11等以上的職務或者部長級以上的官員
所以你講再多 也不可能達到你的效果!
就算所有版友1人1簽連署投書也不可能修改過來的法令!
所以你只要堅持你的想法 快慢車道不分這樣騎就好了
只要小心不要被撞到就好了084.gif
改車也要改腦   不要長頭不長腦的改
原文章由 妞仔 於 2010-6-2 09:34 發表 寫給交通部長的e-mail5334
反正你也沒後台.也不是政要
親戚也沒人在政府擔任11等以上的職務或者部長級以上的官員
所以你講再多 也不可能達到你的效果!
就算所有版友1人1簽連署投書也不可能修改過來的法令!
所以你只要堅持你的想法 快慢車道不分這樣騎就好了
只要小心不要被撞到就好了084.gif

快慢車道依照現行規定我分的很清楚,是你搞不清楚不是我!

感謝你
廢除禁行機車

回覆 103# 米咖 的文章

不好意思筆誤  我的意思是說如果
你想騎機車道你就騎 想騎快車道你就去
還有搞不清楚法規的是你不是我
這種文章不需要po上來筆戰
因為在這討論8百年也不會有結果更不會改變
等你陳情成功了在打來討論也不遲
打字火藥味不用太重 大家都只是發表意見
改車也要改腦   不要長頭不長腦的改
原文章由 妞仔 於 2010-6-2 10:18 發表 寫給交通部長的e-mail5719
不好意思筆誤  我的意思是說如果
你想騎機車道你就騎 想騎快車道你就去
還有搞不清楚法規的是你不是我
這種文章不需要po上來筆戰
因為在這討論8百年也不會有結果更不會改變
等你陳情成功了在打來討論也不遲
打字火藥味不用太重 大家都只是發表意見

是你點的火不是我吧
你沒騎過快車道?所以是你搞不清楚快慢車道不是我!

一個連快慢車都搞不清楚的人...

[ 本文章最後由 米咖 於 2010-6-2 11:13 編輯 ]
廢除禁行機車
ˋ
原文章由 米咖 於 2010-6-2 11:10 發表 寫給交通部長的e-mail7429

是你點的火不是我吧
你沒騎過快車道?所以是你搞不清楚快慢車道不是我!

一個連快慢車都搞不清楚的人...

我騎過並不代表我覺得合法
但我不會白痴到想去合法化
當你開車的時候難道你希望你兩旁一堆機車鑽來鑽去?
還是你要大小客車讓機車?
那你覺得駕駛人爭道的心態你能保證每個都是正確的?
撞在一起
是騎機車容易回老家還是開車的?
就算輕微的擦撞在時速5.60之下
重傷的也是騎機車的你 也不會是開車的他人!
這些法規是在保護人包鐵騎機車的你阿 搞不清楚狀況!

還有我說是筆誤不是我搞不清楚
你看不清楚?

[ 本文章最後由 妞仔 於 2010-6-2 11:24 編輯 ]
改車也要改腦   不要長頭不長腦的改
原文章由 妞仔 於 2010-6-2 11:21 發表 寫給交通部長的e-mail735
ˋ
我騎過並不代表我覺得合法
但我不會白痴到想去合法化
當你開車的時候難道你希望你兩旁一堆機車鑽來鑽去?
還是你要大小客車讓機車?
那你覺得駕駛人爭道的心態你能保證每個都是正確的?
撞在一起
是騎機車容易回老家還是開車的?
就算輕微的擦撞在時速5.60之下
重傷的也是騎機車的你 也不會是開車的他人!
這些法規是在保護人包鐵騎機車的你阿 搞不清楚狀況!
還有我說是筆誤不是我搞不清楚
你看不清楚?

你騎過不代表一定違規,所以你還是搞不清楚快慢車道!
我開車的時候很尊重機車,除非他在逛街我才會按一下喇叭請他去旁邊逛街,我右轉都會先讓機車不會選擇關門右轉!
車道分割是全世界都在用的,也都宣傳要注意機車騎士安全!
就算我開車遇到機車騎上禁行機車道時,我還是會互相禮讓,不會因為他違規就不讓他或是故意造成他的危險!
路權優先順序固然重要,但用路人互相尊重更重要!
開車騎車上路駕駛人就是有責任要隨時注意路況,辦不到請選擇計程車或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另外我是不會去罵別人白癡的,請注意自己的詞句,網路世界還是有刑責的!
權利是靠爭取的不會天上掉下來,連刑法都可以廢除某條文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算什麼!

[ 本文章最後由 米咖 於 2010-6-2 11:45 編輯 ]
廢除禁行機車
原文章由 米咖 於 2010-6-2 11:30 發表 寫給交通部長的e-mail2551

你騎過不代表一定違規,所以你還是搞不清楚快慢車道!
我開車的時候很尊重機車,除非他在逛街我才會按一下喇叭請他去旁邊逛街,我右轉都會先讓機車不會選擇關門右轉!
車道分割是全世界都在用的,也都宣傳要注意機車騎士安全!
就算我開車遇到機車騎上禁行機車道時,我還是會互相禮讓,不會因為他違規就不讓他或是故意造成他的危險!
路權優先順序固然重要,但用路人互相尊重更重要!
開車騎車上路駕駛人就是有責任要隨時注意路況,辦不到請選擇計程車或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另外我是不會去罵別人白癡的,請注意自己的詞句,網路世界還是有刑責的!
權利是靠爭取的不會天上掉下來,連刑法都可以廢除某條文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算什麼!

好啦好啦 你贏了 我輸了 去爭取去爭取
麻煩你廢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秀才遇到兵
還有白癡我可沒說誰 請看清楚字面意思勿對號入座
國文程度有待加強
不想多跟你爭辯字面上無意義的事情
還有不要沒重點的攻擊筆誤的地方
快慢車道 誰分不清?

[ 本文章最後由 妞仔 於 2010-6-2 12:03 編輯 ]
改車也要改腦   不要長頭不長腦的改
原文章由 妞仔 於 2010-6-2 11:47 發表 寫給交通部長的e-mail4548
好啦好啦 你贏了 我輸了 去爭取可以吧!
麻煩你廢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秀才遇到兵
還有白癡我可沒說誰 請看清楚字面意思勿對號入座
國文程度有待加強

你自己要來辯論的喔!
快慢車道要先搞清楚再來罵我!
我絕對不是秀才,因為我才高職畢業而已,沒啥學問,差不多是土包子一個!
有沒有心知肚明啦!
我國文程度真的很差,只會打白話文而已,要跟政府用文言文對話,我真的不行!


你又加一句:麻煩你廢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可見你根本不懂為何要有 警察 跟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本文章最後由 米咖 於 2010-6-2 11:55 編輯 ]
廢除禁行機車

回覆 101# 米咖 的文章

關渡橋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已塗銷了,
並將上橋引道雙白線加長以維護八里往台北或台北往八里方向機慢車安全。

不過我要說的,很多騎機車或者是腳踏車的人依舊會在雙白線旁邊等待上橋車輛的空隙。

還有就是,很多人都無視雙白線的存在照踩就是了。
政府該取締的不是車輛的改裝,而是從道路法規的基本開始矯正用路人的行為與水準,這樣交通才會安全。

最該取締的是踩雙白線的,這取締下來應該會讓國庫收入頗豐、並真正維護交通安全與車行順暢,而且沒有反抗聲浪~

至於承德橋的部份
在下認為,下橋車輛不得右轉,就解決了一切的問題。

[ 本文章最後由 wuo111 於 2010-6-2 17:14 編輯 ]
第一代core i賣的比第二代貴,到底是啥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