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發生車禍怎麼索賠?

来源: k8911167 2010-4-15 00:13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13 6779
事發時間: 99/4/14   am10:45   
地點:高雄市八德一路.林森一路十字路口
肇事經過:紅車行經八德一路東向西綠燈  未打方向燈徑進行左轉往林森一路南向北  與藍車發生擦撞   導致藍車車身右前側版.H殼有擦痕.刮傷

當時小弟我時速50從左側超車  而肇事者沒打方向燈.沒看後照鏡住意後方來車直接左轉   與小弟的車產生擦撞
事後叫警察來量  做筆錄及拍照存證(雙方擦撞痕跡比對)  畫現場圖     拿完三聯單之後警方表示此屬民事責任須自行調解  警方不能介入其中  可至調解委員會及地方法院進行調解  或私下和解
警察走後跟對方提出我的需求   
我:因烤漆有多條傷痕加上有幾處已傷到車殼  無法以烤漆或補漆還原  所以我要求對方賠償H殼1300(不包含前兩天剛DIY貼上的貼紙及版貼!!)

對方:不合理!  因你沒受傷而車也還能騎只是掉漆刮傷  我只賠你一半650!


對方跟我在現場盧了有半小時!   一直說  他是因為店家招牌擋住路牌導致他不確定是不是林森路 專心看路牌才沒住意後方來車 所以他也是受害者!!     我只想說....店家招牌擋住路牌干我屁事阿!!!!   又不是招牌來撞我是你欸!
反正他最後就堅持不賠全部   只想花一半塞我!   X的     我一台車擦得乾乾淨淨.漂漂亮亮的出來   來撞我害我掉漆刮傷我還要自認倒楣付一半喔!?   這甚麼世界啊!?

最後他只說:反正我就只賠這樣   我的觀念就是這樣!  
我說:那就法院見吧!


他走後車行老闆說他覺得那傢伙到最後也只會堅持他說的那價錢  反正你告他還是送調解委員會  不了了之罷了

能否請各位小老婆的大大幫小弟解答幾個疑惑!?
1.難道告他  他也能不賠?  所以我活該死好?
2.如何申請當時警察所拍的照片及路線圖?
3.警察當時寫的那張有對方住址的(就是錄音時寫的那張)能不能申請?



世風日下  什麼人都有    !!

圖二為車身損傷圖    右前H殼明顯刮到塑膠了   而右下側條貼紙都有破裂(手機不好請見諒)加上有許多的線痕!

[ 本文章最後由 k8911167 於 2010-4-15 00:24 編輯 ]

未命名.jpg (29.85 KB, 下載次數: 272)

發生車禍怎麼索賠?7193

相片0022.jpg (181.18 KB, 下載次數: 266)

發生車禍怎麼索賠?9270
收藏
收藏0
原廠GP

網友回覆13

跳到指定樓層
美美一部車被搞成這樣...怎麼看都他責任比較重 只賠一半我覺得不合理...
但是真的上法院會拖很久喔...朋友就遇過這樣子的
我覺得已經不是錢的問題
是一口氣的問題...
用小小的心臟,壓出大大的傾角
拖到底的話光是花這些時間去訴訟就夠你受的了
建議你不要花精神去要這些小錢,就當作自認倒楣
訴訟的過程是非常浪費時間的,這些浪費掉得時間去賺錢都比這個多
對方真的要拖的話可以跟你耗個半年一年絕對沒問題
如果你是一定要爭這口氣得話
等到初步鑑定出來就去告他吧
你是直行車100%是他的錯
告一定告的贏,只是看值不值得這樣做

多提一下,因為你有送初步鑑定
對方會因為左轉未先切入內側車道而被罰600

[ 本文章最後由 optxfeai 於 2010-4-15 01:04 編輯 ]
板大 人沒事就好了呀!
雖然有車殼刮傷  但是對方也賠一半
既然人沒事 就小事化無吧!
因為人沒受傷 不屬於刑事責任
只有民事部分 上民事法庭 也會函轉地方調解委員會
所花費時間及金錢 絕對不值得那1千多
況且調解的話也不可能一次就成功 他擺明就只想賠一半
我覺得就算是調解的話 也沒差多少
車禍沒人願意發生 但是只是小刮傷 你就大人有大量吧!
6#
鮑弟 2010-4-15 00:59 只看這個作者
因為你沒有受傷...所以不能用過失傷害併民事賠償來弄他
所以...無解!因為要單從民事法庭要求這小金額的賠償
如果你是要上班的人!請兩次假你就都划不來了...

回覆 1# k8911167 的文章

告是對的~!
因為畢竟他沒注意周遭來車
只是像" 血嶽至尊"所說的
會拖很長時間~!
8#
凡凡 2010-4-15 01:01 只看這個作者
他已經違規左轉 又沒打方向燈加上他右側違規超車

怎麼看都是他要賠全部 建議調監視器 這樣上法院證據比較足夠

他的觀念就是轉彎不打方向燈? 駕照買的吧發生車禍怎麼索賠?8703
小老婆"脆弱"俱樂部 編號第 NO.0010
9#
tp6w94u 2010-4-15 01:16 只看這個作者
給他一個 民法

第五款 侵權行為

第 191-2 條
(動力車輛駕駛人之責任)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還有刑法
第 二三 章 傷害罪
第 277 條
(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註 277為 告訴乃論)

如果對方真的很離譜 告....

但是....那邊有禁行機車嗎??

有....你就會輸了= =

沒有....有閒就告 沒閒就摸鼻子!

道歉是給雙方最好的台階下台
認真就輸了...閉嘴 懶得爭執!因為贏了沒意義,我知道的正確就好了!
10#
墨哥 2010-4-15 01:20 只看這個作者
我是覺得申請調解委員會吧

解答

NO1.不可能不賠 基本上以10分來說
          大大錯2分對面錯8分   SO請別擔心

NO2.那個只有在筆錄才看的到跟在開調解委員會才看的到
          那個不能申請

NO3.不能申請-同上   申請調解委員會  
          當它寄通知到你家的時候那張就有對方住址跟電話了

PS.大大要對方的住址是打算找人去他家圍爐喔107.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