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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下面幾種牌框是不會被抓的有通過法規

原文章由 XIAN 於 2010-4-4 03:22 發表 請問下面幾種牌框是不會被抓的有通過法規5507
幹麻花錢改裝 還需要冒險

騎在路上 還要心驚膽跳 小心警察觀照

個人認為 這是"非需要"的改裝

何必呢?

因為一個字~爽~就這樣而已

有些人剛接手車多少都會想把車弄得美美的

當初我剛接手迪爵也是....改汽缸,改炮管,改翹牌,改燈炮....現在~全原廠

警察閃久了真的會煩...
我有裝CNC翹牌器,但是沒有把角度用翹,單存好看,角度跟原廠一樣,臨檢警察北北沒說什麼~

汽機車不得非法改裝

也就是說,如果你有改裝,但條杯杯看不出來,也聽不出來和原廠車有什麼不一樣,例如:可以跑很快,但當下你沒超速.燈很亮但角度和顏色OK.當然不管白天或晚上外觀均不可改變.如此會被抓的機率接近0.
話說回來,如果是如此,那各位大大,為什麼要改呢?
我是裝第二個
基本上警察要抓都可以
但是第二個被刁的機會最小
個人的經驗啦
裝到現在都沒事
不要裝就好了咩~

把錢留下來當油錢啦~

想這麼多~不如做點實際的~
除了KOSO感覺其他沒有比較好看

裝了會讓女生感覺你很台

誠心
多各視覺系也好阿
這東西真的要刁難,其實都還是可以刁難!

不過排框如果沒有遮蓋到大牌,造成無法辨識,基本上也沒辦法開單!(附帶一題,車牌太髒也是可以開單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4條3款)

之前的娃娃螺絲被開單的原因,是因為有些娃娃本體過大,遮到牌上的字樣,造成難以辨識!(後來則是無限上綱,有裝就有比較"認真"的條杯杯會抓)

圖一的牌照燈,印象中也規定是要用白色的!

改其他顏色就要看條杯杯的心情了!

至於固定式牌座,真的要看車種的裝法&條杯杯心情好壞了。

畢竟可辨識範圍第一個判斷的人就是條杯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3條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
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
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
    不能辨認其牌號。
改裝≠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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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asouro 2010-5-13 00:30 只看這個作者
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

重點是這句。只要不影響辨認就好。
警察真要刁難,也可以依法力爭。
不是本來就規定不能有框?
還是只針對汽車呢
小的十年前陪人家去驗車,到最後要拍照的時候
驗車場直接將車牌外框拔掉說那不合規定
拍完照後看你要不要再裝回去,反正他那裏有幫你拆下來並告知違規
且拍照的相片是無框的,後來自己裝上去就不關他的事情了

連裝飾品無論你什麼裝角度
裝上去就可以開罰
新聞也報導過了...還直接找監理站的主管機關問的

台灣很怪,有些東西明明就是違法
卻因標準不一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最後來取締時才被叮得滿頭包說以前都不抓怎麼到現在才抓什麼的

[ 本文章最後由 gigimmg 於 2010-5-13 00:4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