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奇摩看到這一個新聞,發現一個很令人好奇的標題!
行人賠機車!違規穿越遭撞 判賠19萬
詳細內容請看連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02/8/237wo.html
大約是,路人違規穿越馬路,導致騎士受傷,騎士索賠50萬,最終行人判賠給騎士19萬!
在路上最怕的就是這種不定向,不長眼,不規則的道路使用者
法官這樣子判,無疑是一個不錯的判決,詳細情形是不清楚,但是就已判決來看
對於守法的使用道路的人,無疑是一種鼓勵!
大家可以看投票的票數跟百分比,大概就知道,台灣人是多麼的討厭這種違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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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判例下來,主要就是希望電視播放,加上這幾天連假,也許有很多人會聚在一起,一家老小都有
當他們群聚在一起討論到這件事情的時候,這一個判決就有了意義
也會對他們心中有些許的警惕,對於穿越馬路也不會這麼的"自我感覺良好"
但是很現實的,人是很賤的動物,好了瘡疤就會忘了痛,所以能持續多久不知道!!!
大家還是多注意路況,騎車慢一點,看到疑似小白按喇叭,經過貨車公車前按喇叭
[ 本文章最後由 linsanget 於 2010-4-3 20:08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