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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台北警察就開單了共86件的違規排氣管

只能說...能閃就閃吧...
政策配套不完全是很早以前就知道了
排氣管下壓 一樣還是有"變更車體"可以開
我自己就下壓 不過排氣管就滿大聲的...
希望我把排氣管內部的閥門關閉可以過噪音檢測...
只不過...4天了
晚上上課回家還沒看過有擺攤的就是了
我只是一個小人物 做著一個小小夢想
   妄想著實現這個夢想 許多人想做卻沒法完成的夢
       會有那麼一天 我...完成環島夢想
原文章由 ken78078 於 2010-3-4 12:25 發表 3/1日台北警察就開單了共86件的違規排氣管5002
排氣管相關規定已經有標準範圍出來了
照著規定走就沒事了!!
但是魚眼 OR HID的規定還是模糊不清!!!
讓人不知道規定的範圍在哪裡....
勁戰裝YAMAHA R1 "原廠"魚眼 算不算原廠啊!!!!

HID魚眼已經有完整規定
YAMAHA R1原廠魚眼 並沒有配備HID  原廠為搭配鹵素燈泡 (並非所有魚眼都是 給HID使用的)
原廠也無法提供你ARTC認證證明文件 就算提供 也只能證明此魚眼燈具使用於YAMAHA R1  是符合法規
而現行一般人改裝魚眼大都是異車種移植而來 來源不明 車輛規格不同 更加無法合於法規
現行法規要求的是HID燈具 燈管等皆要能提供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燈具
並且由合法的車輛修配業者(合法機器腳踏車修理業->一般具有營業事業登記之車行)提出改裝證明
舉例來講 今天如果廠商推出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勁戰(或其他車款)HID專用燈具
搭配經ARTC認證之PHILIPS HID 燈管
然後去具有具有機車修配營業事業登記之車行安裝  並提出相關改裝證明及發票
再來去監理所申請檢驗光型後 通過後 即可合法上路使用
現在最大問題是沒有廠商能夠提供合於法規規定之HID專用燈具產品
(其實是產品送驗太麻煩 又要花大錢 也不見得能測過 所以沒有幾家廠商肯去做)
PS:自動調整垂直傾角之裝置是汽車才需要 機車檢驗不需要
原文章由 zeak0147 於 2010-3-4 01:34 發表 3/1日台北警察就開單了共86件的違規排氣管2172


我再解釋一次

今天是政府的政策太瞎

重車他終究只是台"CC數比較大的機車"

為什麼被歸類於小型汽車? 只因為我們去跟他爭取路權

為什麼爭取路權? 因為只是台機車 稅金卻比照汽車

要馬就調降稅金比照一般機車 然後不要開放汽車路權

要馬路權就全面開放 而不是把大CC數的機車定位在如此模糊的地帶

它只不過是台機車 硬要收汽車的稅金又不開放路權 死就是要從這挖錢

還有 你的95%並不代表所有重車的95% 那只是你看過的95%

回歸基本面 車的錯不是人的錯 政府的錯不是納稅人的錯




老實說 : 小弟我贊同 ! 今天不管是喜愛改裝汽機車或是討厭改裝汽機車的族群 ! 我想都有存在的價值及意義 !
單純只是政府法令的問題 !

車沒有錯 ! 改裝品沒有錯 !

錯的只是怪異崎岖的法令讓消費的族群不知如何是好 ! 錯的只是某些使用者誇張的行徑 !

不要再說改裝台 ! 不要再說 " 手賤 " 不改不就沒事了 !  

再次呼籲各位同好 ! 汽機車改裝族群已經很可憐了 ! 看到玻利士跟看到鬼一樣 !

請各位同好在路上多尊重其他用路人的權利 ! 多想想您的行為可能引起另一股改裝族群的惡夢 !

以上 !
無名 : http://www.wretch.cc/blog/kurttseng04
原文章由 五度空間 於 2010-3-4 01:20 發表 3/1日台北警察就開單了共86件的違規排氣管7876
還有也不要說什麼可以合法賣為什麼不能合法裝,

你要不要裝是一回事反正你沒改就沒你的事,

我想很少人裝上去被開單才知道自己違法,

我也不反對改裝甚至說我很喜歡改視覺的車,

但是知道會違法還是裝那你就要能承擔這個後果。


為什麼可以合法賣 不能合法改裝呀?
因為台灣政府無膽去動商人?
所以小老百姓比較好動?
我好像從沒看過 改裝品上打說  警告:會被警察開單or嚴禁公道爆走
竟然違法的部品 為什麼不乾脆打擊呢?
現在改裝品 在車行 精品店 網路隨手可得 卻沒看有人跳出阻止

家庭主婦 怎麼會知道違法呢?
他們只知道要如何節省家裡開銷 所以不太可能會花4 5千買1隻原廠管
都可能會問師傅有沒有便宜那種的 不是找二手的就是變成副廠 改裝的了
媽媽還在想 竟然是違法的東西 車行老闆者麼會拿到貨 還裝到我車上賣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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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0918 + 5 對阿 !! 為什麼可以賣不能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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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台北警察就開單了共86件的違規排氣管1356 .............................今天把車上的HID退下來換原廠規定的H4 55/60W菲力浦燈泡,結果完蛋了
點燈發現車頭45度角嚴重溢光3/1日台北警察就開單了共86件的違規排氣管3254
難道我的車燈罩是Y廠出品的HID專用燈具3/1日台北警察就開單了共86件的違規排氣管6086
原文章由 b30282002 於 2010-3-4 06:06 發表 3/1日台北警察就開單了共86件的違規排氣管104
以前陳XX時代還沒管這麼多..現在馬XX時代卻修改這麼多這不是意味著不能在藍下去了107.gif


因為陳XX時代他忙著A錢所以沒空管你老百姓的死活

回覆 127# swatji394m6 的文章

這是車版 不是政治版.. 誰來幹 都一樣  我剛拿到投票權一年~"~

可是我這票一定是廢票 因為馬英九上任後我覺得 大同小異 生活根本

無差誰來當總統這件事情 每天顧著上班上課就夠了 另外~

感覺還是很多顏射.. 我從三重出發到 新店 也看到好幾隻= =
原文章由 下麵給妳吃 於 2010-3-3 15:10 發表 3/1日台北警察就開單了共86件的違規排氣管2873


部分騎乘550cc 重型機車的車主陳情,他們擁有的重型機車,原廠的排氣管尾管本來就高於水平線。對此,北市交大表示,如果是原廠進口時,排氣管設計就高於水平線不罰;如果是改裝造成還是要罰。現行的法規也要求未來進口的任何重型機車,都必須符合台灣的標準才准進口。

北市交大指出,清查國內已進口和生產的各式550cc 以下機車,原廠設計的排氣管尾管,都無高於水平線的設計,所以只要是550cc 以下的機車,車主在警方查緝時,不得以「原廠設計」為由辯解,全部都須開罰。


看到這句話小麻糬冏了

3/1日台北警察就開單了共86件的違規排氣管505

小忍的"原廠"排氣管如圖所示

我真的是原廠管外加原廠也沒有防燙蓋(合法進口領牌)

不過也被冠上改裝排氣管的汙名

一月份被條伯盤查時一樣以"原廠設計"為根據(非辯解)

對我們偉大的人民保母說明才避免無謂的麻煩

不過誰能保證我們的人民保姆素質都是這麼的"高"

聽得進小麻糬合法合理的說明呢

個人是覺得既然假如重機原廠即為射顏管可以以原廠設計為由辯解

那普通重型機車應該一視同仁可用此以根據辯解(前題是真的是原廠管)

而不是用這種不公不義方式的來分類機車族群

難道說我大牌是白的

原廠管翹的高一點就是罪嗎
什麼鳥政府阿

只會想如何開單

卻不會抓那些專門吸毒 殺人 強姦的犯人

很怕我的Aero的原廠排氣管被白癡警察誤認為翹管.....

沒有用的政府3/1日台北警察就開單了共86件的違規排氣管686
車是永遠的老婆
130#
adw 2010-3-5 01:56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3554763 於 2010-3-3 15:55 發表 3/1日台北警察就開單了共86件的違規排氣管661
,還有我必須說一句,有接觸重車的就知道,其實重車管根本噴不到人,他氣出去散的很快,不會噴到後面的人,所以不要再說不公平,為啥只抓小車,以上


這點我同意
之前騎車等紅綠燈 前面停了一台重機
恩..........尾段出口是在後座下面而已
跟我面對面阿3/1日台北警察就開單了共86件的違規排氣管2652
不過一點感覺都沒有.......
不像那些2V小50
不管噴不噴煙  一定臭
車未到味先到....

話說最近擺攤的狀況真的很誇張
感覺每5公里就有一個攤位說

[ 本文章最後由 adw 於 2010-3-5 01:5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