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看到這篇文章後除了在站上發文對HID法令有過當嫌疑外,我當天還利用了台北市政府信箱反映問題
今天也收到信件內容了
只是很無奈的說~又是自式回應書面,以下是我發信的內容和回應 如有得罪該產業的地方請原諒
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 3月1日正式上路的正式的機車改裝公文法令過當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 市長您好:
在您繁忙的為市民改善大台北地區人民生活上的福利說聲謝謝,但民人我有件事情一定要陳情反應法令過當的問題
最近好多機車族都在討論3月1日新的改裝法令都贊同這次政府機關針對車輛擅自更改噪音&廢氣噴臉的排氣管加以開罰和排氣管廠商設計統一規範,於認同並了解。
但是市民我對這次新法規中的機車不能加裝氣體式放電(HID)大燈用具覺得政府沒有善盡法令的細膩度以全面開罰方式規範,容許市民和您簡單的報告一番。
目前台灣4大車廠(光陽、三陽、山葉、台鈴)近5年來追髓汽車工業的晶鑽大燈設計概念去衍生機車大燈設計卻不承認這項設計是汽車搭載魚眼式氣體式放電(HID)一昧導入機車市場,但是這4大車廠又針對同業的競爭下考慮成本卻不妥善把機車大燈裝上魚眼,使得現在機車大燈在用路人看到是一團散光卻在夜間用路照明不清楚~對方來車看到是刺眼的光團導致汽車族的反彈但贖不知現在一般在市區汽車族在夜間行車都是大燈加霧燈一併開起佔絕大部分也是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困擾,機車族針對用路照明不足才會有DIY移植魚眼的改裝但這又是這次執法的重點深感奇怪,其實這次執法中該針對獨特光源顏色並非真正想因用路光線不足去改變的發光體改裝加以嚴懲才是。
市民想和市長陳情是不是針對氣體式放電(HID)法令再次的局部研討改裝輔導合法
機車晶鑽大燈HID規範&霧面機車大燈HID規範。
舉例:
機車晶鑽大燈HID兩輪著地垂直多少公分強制加裝魚眼&HID的合法瓦數和合法燈管亮度K數
或是機車晶鑽大燈設計在龍頭上強制加裝魚眼,機車晶鑽大燈設計在前輪斜版上強制加裝遮光罩&HID的合法瓦數和合法燈管亮度K數
霧面機車大燈HID規範兩輪著地垂直多少公分強制加裝魚眼&HID的合法瓦數和合法燈管亮度K數
或是機車霧面大燈設計在龍頭上強制加裝魚眼,機車霧面大燈設計在前輪斜版上強制加裝遮光罩&HID的合法瓦數和合法燈管亮度K數
以上是市民簡單的舉例局部細項法令建議
市民並不是有關這類之商人,但說到這些產品製造商人他們需要政府的正確扶導好比國際知名光源大廠菲力浦&歐斯朗一樣把該產品提昇銷售至全球,不然該法令3月1日實施不知道有多少工廠倒閉&人民失業。
政府是不是該修正條款一方面產品合法一方面多增設該產業的合格技師,監理站重新擬定氣體式放電(HID)檢驗流程項目可增加市府的稅收,讓消費者市民有正確的消費來提升台灣景氣最底層其中小小一環的消費,多增加台灣消費的競爭力。
市長這是小小市民我的心聲也是非常多機車用路人的心聲,為了用路上的安全大家不怕花錢只是怕花錯錢,有請市長等相關機關長官務必重視這項問題,這項問題不只單單針對機車族行的安全和這一些生產工廠等相關人的生計問題,謝謝。[/hr]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監理處
回覆機關:
(Response from) 監理處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2010/2/24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99.02.24北市監車字第09960298900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於99年2月12日致市長的電子郵件,市府非常重視,特別指示本處立即查處並向您回覆處理情形。
國內製造或進口販售之車輛,依規定均應符合「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各項車輛安全檢測項目,取得「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後始得辦理登記、檢驗、領照。依目前法規時程,車輛燈光均須符合前開「車輛安全檢測基準」三之一、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自95年7月1日起實施),另HID頭燈部分則應符合同基準三十、氣體放電式頭燈相關規定。
有關您針對車輛燈具之相關建議,前開「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已有詳細規範,本處辦理機器腳踏車改裝HID頭燈(氣體放電式頭燈)變更檢驗及登記,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之規定,97年7月1日後申請變更者,須經機器腳踏車車廠出具改裝證明文件,其氣體放電式頭燈應使用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燈具(泡),經公路監理機關依第4目氣體放電式頭燈檢驗標準檢驗(並以頭燈檢驗儀器實際檢測光型),合格始得辦理變更登記。
擅自改裝HID頭燈(氣體放電式頭燈)本處檢驗時將不予認可,責令改正辦理覆驗至合格為止,若遭警察機關攔檢舉發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
爾後您對本市市政如有相關建言,歡迎手機、市話直撥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立即有專人為您服務,或將意見反映本處處長信箱(gc_mvo@mail.taipei.gov.tw),當竭誠為您提供服務。
敬祝
安祺
臺北市監理處處長 鄭俊明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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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以上的回覆內容感到滿意的話,別忘了填寫滿意度問卷給工作同仁一些鼓勵與肯定,如果不滿意更要讓我們知道,讓我們有機會可以做的更好!
提醒您!為便於後續統計及處理,請務必在7天內填覆滿意度調查問卷,逾期該問卷即自動失效。
當您在使用此連結有問題時
1.首先您可以依照受理通知函內的案件編號、安全密碼透過市長信箱網站的填寫滿意度頁面填寫。
2.或請於上班時間每週一至五8:30~17:30撥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分機1070,外縣市請撥服務電話2720-8889分機1070,向客服人員反應,以便在第一時間協助您處理。
3.非上班時間可以將問題與方便的聯絡方式(電話或手機、時間)電子郵寄到masysop@mail.taipei.gov.tw,服務人員會主動與您連絡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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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這是全台灣機車族的問題,我真的很想再一次寫信給總統和民進黨的蔡主席針對這件新法令的看法
並提醒機車族的選票可是相當可觀的,請務必看好未來的政治市場變化
[ 本文章最後由 tony2429 於 2010-2-24 15:0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