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cockroch 於 2010-1-22 11:48 發表 ![戴爾標錯價事件判決首例出爐:不需依約出貨5215]()
這提醒了小弟一件事情,就是戴爾在訂購須知這方面的資訊是否有公開透明。
剛剛查了一下戴爾的一些條款,看到了這麼一條:
10.5 Dell得無責地對其出具之行銷印刷物、報價單、價目表、出價接受函、發票或其他文件或資料的印刷錯誤、筆誤或其他錯誤或遺漏進行更正。
引用的條款出自台灣戴爾的戴爾線上政策。
不過該條款當中,好像看不到明顯的免則聲明...
但是狡猾的戴爾卻把免則聲明放在網站的使用條款這邊,其中有個項目是這樣寫著的:
免除責任之情況
即使戴爾公司、其代理人、或其雇員知曉此損害、經濟損失、或花費之可能性,戴爾公司亦不對任何無限制、直接、間接、特殊、或必然之損害,或因以下原因而起之經濟損失及/或花費負責:
1. 任何因連結、使用,不當連結、不當使用本網站,或因依賴本網站內容而遭致之損失;
2. 任何系統、伺服器、或連線之當機、錯誤、遺漏、中斷、延遲傳送、或受電腦病毒之侵害所招致之損失;
3. 任何因連結或使用本網站所提供之連結網頁所招致之損失;
4. 任何商家或服務供應商所提供之產品、服務、或資訊所引起之損失。
這應該就是戴爾脫身用的聲明吧...
有誰知道那些是事前就有的...還是事後才補上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