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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民眾被警車撞,應該嚴辦??還是不嚴辦

原文由 mike0521 於 2009-5-19 00:15 發表
新聞看一看..感覺都是立委在說的..
感覺他說的都是對的..
80KM這個數據也不知道從哪來的..

今天新聞又說警察邊說電話邊開車...
明天不就變成警察邊吃便當邊開車了..
什麼話都她們在說..!



我看到還有人說110KM的耶!遊行民眾被警車撞,應該嚴辦??還是不嚴辦8531
沒辦法最近軍警犯太歲!遊行民眾被警車撞,應該嚴辦??還是不嚴辦287

[ 本文最後由 cxza1314520 於 2009-5-19 23:24 編輯 ]
32#
roward 2009-5-19 23:30 只看這個作者
老實說台灣的是非只要扯到政治就不是是非了~而是顏色
就好比有人貪污居然還一堆人要支持??
我還在想那天撞到人的警察要是直接喊出台灣獨立萬歲跟阿扁無罪不知道會不會讓那些遊行的人爽一下就放他們走~
說實在話不就是一個車禍而已~而肇事者也剛好只是執法者而已~就如此單純的車禍事件也可以吵的這樣沸沸揚揚
那怎不見更重大的車禍來報導的如此詳細?怎也不見那些政治人物針對大大小小的車禍來發表意見?
簡單阿~就是炒話題炒知名度而已~台灣的政治人物不就是靠曝光率來當選而不是靠實實在在的做事嗎?
就單純的車禍該怎辦就怎辦~難道就因為是警察~剛好撞到參加遊行的老伯...所以就變的不單純嗎= =

剛在網路新聞又看到有政治人物又再講說記警員過是在棄車保帥~保的就是郝龍斌
又開始了= =又要開始亂了~怎不乾脆叫馬英九負責就好了~呵呵
政治人物死光我看台灣才會更好-_-

[ 本文最後由 roward 於 2009-5-19 23:34 編輯 ]
不要拿網路價來車行比價還喊貴~別白目了= =有本事自己找問題自己換~E04*N
33#
woi 2009-5-20 00:44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mike13153 於 2009-5-19 23:07 發表
由此可見台灣公務體系
從上到下都一樣無能
隨便市議員.媒體一鬧
連車禍都要請檢察官到場
那每天路上有多少死亡車禍
高速公路.平交道都算
那檢察官沒人要當了遊行民眾被警車撞,應該嚴辦??還是不嚴辦2138

現在是偵查業務過失重傷害又涉及敏感/政治性的重大社會議題案件
當然要找檢察官來以昭公信
更別說是一般死亡車禍了(檢察官幾乎都會到場)


今天最新消息
市警局人評會公布懲處名單
警員開車的大過*1
副駕駛小過*2
警備隊長/分局長各小過*1
那局長呢?還不是被轟
連帶分配到上面應該是申誡吧
所以警員頂多小過才合理吧?

警察界處理媒體輿情~本來就是先重懲再說
基本上這樣子本來就是亂處分一通
副駕駛憑啥記過2次~同樣也是警員~與駕駛並無隸屬關係~背兩支過太扯
至於說要怎樣處分警員~公務員只要找到規定~要處分多重就有辦法處分多重
所以記大過也沒什麼...
該警是後去申訴一定可以獲得減輕


大家應該知道
一個車禍鑑定出來
很少只有一方錯
本例亦是如此
被撞的人違規穿越馬路
從頭到尾沒一家媒體提到
這就是新聞自由嗎?遊行民眾被警車撞,應該嚴辦??還是不嚴辦5670

這要看台吧
看三立或民視對於民眾違規就絕口不提
看TVB跟中天等就比較平衡一點(但是撞到人就是不對)
看喜歡聽哪一種說法~就看哪一台囉

希望各位版友
支持年輕有為的員警
單純一個車禍
哪有從嚴查辦的道理
非關政治立場
請立委/議員/媒體停止炒作
使國家用最少的資源完成調查
勞師動眾花的還是人民的血汗錢遊行民眾被警車撞,應該嚴辦??還是不嚴辦7947

我支持在未調查之前~不要未審先判
人撞這樣子~員警該負責是一定的
但是一些政客不要秀做過頭~加上炒作陰謀論
每天看這些政客炒作真是煩~
根本不用嚴辦吧
無聊 自己不走斑馬線  根本就是綠營的黃蓋
倒楣的警察阿....
無名相本http://www.wretch.cc/album/dodiddonef
新增泰國畢旅照~愛駒照,正妹圖持續更新中
人權阿人權........

這就是所謂台北市的~路人最大!!!!!!!!!!

情~理~法............

注意到了嗎?"法"式最後一個.........

"情"最大啦~

難怪有句話說:在路上撞到自殺老人,一輩子就賠不完
管你'理"跟"法"有多對都沒用...

[ 本文最後由 abrahamese 於 2009-5-20 10:29 編輯 ]
我叫金三順:「去愛吧,就像明天是世界末日一樣!」
Abrahanese Recordation BLOG
撞暴兩個人渣,世界多美好阿. 遊行民眾被警車撞,應該嚴辦??還是不嚴辦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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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今天撞人的是有綠色背景的人......像民代  立委
故事或許又不一樣了!!!!也許被撞的就自認倒楣
了不起收個紅包就和解
可是今天好死不死撞人的是警察 是一位國民黨為執政黨的警察
所以綠色陣營...抓到把柄就狂p這警察....這也讓本人相當反感!
畢竟騎過車 開過車的人都知道 車禍難免...何必用放大鏡檢視一個普通警員無心的過錯呢?


懲罰是一定要的....總不能警察撞人沒事....一般平民撞人就有事!!(這樣看到警察...大家都會怕遊行民眾被警車撞,應該嚴辦??還是不嚴辦4861 )
只不過 希望能依正常程序走 不要因為有某某政黨施壓...而有所改變

然後至於申請國賠....我覺得太過份...這樣每個失業人口或老年人沒收入....只要不守法的給警察撞也有外快賺...還是驚喜價的國賠!!!

有人可以反駁我的想法嗎!? 好希望我的關念是錯的遊行民眾被警車撞,應該嚴辦??還是不嚴辦2610
以前我在巨匠學電腦~現在我在小老婆當車神~
我的專業來自巨匠電腦
示威遊行中午那天騎車經華江橋(板橋->台北)時發現有一堆人擠滿了人行道+慢車道+慢車道分隔島.....
一對機車就這樣卡在上橋路口塞成一團,就算好不容易上了橋一樣被一堆阿伯阿嬸堵在慢車到無法前進!
就這樣前方有兩位年輕人騎台機車就一直按喇吧要他們遊行的人讓道,結果人群中跑出幾位穿"民_黨"背心的人員跑出來跟騎士嗆聲!並要拔人家的機車鑰匙!還在罵騎車的"按什麼喇叭""瞎了嗎!是沒看到有人走前面嗎""你是國_黨的嗎"".....等等字眼!
被罵的兩位機車騎士也火了!"喂!這裡是慢車道""不按喇叭是要我一直撞過去喔""要找死不要害我""你們抗議是你們的權利,但不要妨礙我行走的權利""不要以為你們人多就是對的".....的反嗆回去!被嗆的那幾位好像有點火了作勢要打人時有一位看起來位階比較高的跑來阻止!並要那兩位騎士趕快騎走(但前面還是堵著啊),我也在後頭一點一點慢慢跟著騎下橋去,還好沒鬧成大事.....

後來才知道這一路是挺扁的隊伍,從板橋車站走到總統府,並沒有向台北縣申請遊行,所以在板橋與華江橋上都沒警察指揮交通,如果再這時此地發生嚴重車禍那倒楣的人會是誰?
政治是每個人都可以參與的權利!但也要有遵守法律的義務!為了自己的權利而妨礙了他人是不道德的行為!就如同改高翹管排廢棄直射後方人的臉,直上HID照瞎對方車道的車子一樣!
一個警察邊講電話邊開車還把老人撞到差點死掉
這種事情能不鬧大嗎= =
警方都調通聯紀錄出來了...
別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回覆 #39 s94011209 的文章

就事論事!

引用報紙內容:

撞人員警大過 分局長遭連坐
更新日期:2009/05/20 03:40 張企群、唐榮麗/台北報導、陳志賢、蕭承訓
中正一分局警備隊巡邏警車撞傷五一七遊行民眾案,台北市警局十九日作出懲處。林健智駕警車又未注意前方狀況因而肇事記一大過、廖乾智記過二次;中正一分局長陳銘政、警備隊長陳華龍因督導不周,各記過一次。但台北市長郝龍斌認為警方表現「瑕不掩瑜」。


針對員警是否撥接手機,才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市警局再次強調,警車駕駛林健智在晚間七時廿四分案發前六分鐘,曾在愛國西路停車接了一通來電,通話時間約四十秒,同車帶班員警廖乾智也證實該說詞。


市警局強調 非撥接電話釀禍


七時卅分撞傷遊行民眾後,林員的手機有一通警備隊同事的來電,但林因肇事驚慌失措,並未接聽,隨即以無線電及手機向隊部通報聯繫,呼叫救護車趕來救援傷者,因此,絕非員警撥接電話釀禍。


市警局經調查指出,林健智與廖乾智兩員當時共同擔服下午四時卅分至八時的巡邏勤務,勤務編排林員為警車駕駛,廖員負責帶班。因警車在分局內遭遊行維安車輛阻擋,延到六時出勤,且原訂巡邏路線受遊行阻隔影響,兩員自行開車繞行管制區周邊,擅自延後出勤及變更巡邏路線都未經報准,違犯執勤規定。


五一七遊行民眾遭員警開車撞傷案,台北地檢署為釐清肇事原因和責任歸屬,已指示刑事局盡快完成鑑定報告,同時指示轄區大安警分局擴大調取監視錄影帶,及肇事員警通聯紀錄等資料,警方今日將把相關證物送交地檢署調查。


據了解,檢警初步過濾肇事地點附近監視器畫面及根據林員供述,研判駕駛林健智,案發當時可能是為加速超越前方一輛大車,結果未注意到穿越馬路的民眾才釀禍。


檢方表示,肇事現場沒有煞車痕跡,警車當時也沒有開啟警示燈、警報器,確認肇事員警林健智涉嫌業務過失重傷害,案發後立即分案偵辦,日前指示警方取得肇事現場的超商及另三處監視器,都沒有拍攝到肇事過程。


以上!
警察有不對的地方要譴責!老人家不遵守交通穿越馬路時被撞傷..........
如此而已!
還要鬧大到怎樣?
我也是不爽被警察開單與攔檢刁難!
更不爽在開車時有人走到快車道閒逛讓我撞!
凡是都要講求道理與證據,人云亦云繪聲繪影的到底對誰有好處!?各位自己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