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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zeroerica 於 2009-3-19 12:05 發表 還記得再唸書的時候 有天在台大附近打工,跟同學要回家了再7-11買東西 看到對面一輛機車違規迴轉被直行汽車撞上,男的往側邊噴出去,女的噴很高顏面落地摩擦馬路...躺在地上好幾分鐘,起來的時候滿臉都是血,我看都毀容了,男生沒事...女生一張臉就這樣毀了...兩個都是瓜皮帽...撞擊瞬間都飛走了 現在後座直上閃光解限器的人太多了,我自己是後座有載人的話我一定最快就是50~60甚至慢慢龜40 今天你載他不管是誰,你就要負責安全把人送回家,不是讓後座置身危險之中... 不然出事情你有本事負責對方下半輩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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