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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夫遭重機撞死 婦嚇呆抱子站路旁

基本上 誰沒死 就誰的錯....

台灣的法制 大概就是如此....

今天路人已經掛彩了  責任當然都推到 重機車手 上...

(因為總不可能叫那個婦人跟小孩 賠錢給 騎士吧)

沒走斑馬線........錯
車速過快 也是錯   (都當場昏迷了 還四支骨折 應該是半夜 夜飆...)

要是今天 車速不快 對方沒走斑馬線 一個煞車  然後安全帽蓋 掀起來

罵個幾句髒話 噹一下  也不會弄這場撞死人的悲劇....[新聞]夫遭重機撞死 婦嚇呆抱子站路旁3370

不過換個方式想

那個人今天要是走 斑馬線....  即使車速過快  依照紅綠燈指示  也"比較"不會發生這場悲劇 (前提是 騎士 不闖紅燈.....)

台灣紅綠燈 斑馬線 都是參考指標...[新聞]夫遭重機撞死 婦嚇呆抱子站路旁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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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hter 150(紫白)
MSP 前後避震 (紅)小燈 LED紅(All)
GSR  排氣管(偽?) G5盾牌小燈 Jet Power擋泥板
應該是兩者都有錯吧!!

在台灣只要是後方追撞一定是後方車的錯
完全沒有想過..前面車的煞車燈是否壞掉

看過出車禍而回老家的一些文章
幾乎都有一些特點
車速過快,或者暫時的分心
我相信前者的因素佔滿大的可能性吧!
誰會相信買重機只想騎5-60慢慢的龜呢
加上半夜車流量比較少,右手難免會不乖
文章裡有提到..重機疾駛而過
我們是不知道事實啦

媒體的文章我寧願看看就好

唬小的成分太多了...
腦殘的記者不在少數...
[天天工作天天賺錢! 因為我摔車了... ]
四肢全斷 不一定速度很快才會  不然怎麼也會有人騎30撞到狗 摔車 手斷掉[新聞]夫遭重機撞死 婦嚇呆抱子站路旁8428
時速40左右 手腳正面去撞到東西 一樣是斷
不過看到車子翻了兩圈...至少也有破百才有可能了[新聞]夫遭重機撞死 婦嚇呆抱子站路旁9870

雖然兩邊都有錯 但沒走班馬線...[新聞]夫遭重機撞死 婦嚇呆抱子站路旁7855
死就算了 還要托累另一個人重傷...真是...[新聞]夫遭重機撞死 婦嚇呆抱子站路旁8642
15#
傑米 2009-2-24 00:39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6 tallman192 的文章

誰說一定要快
我騎小N時速40(冷車想快也難)被路人撞倒都也可以骨折了
大型重機這麼重 想被壓到4肢骨折有啥困難(還不知道是不是記者誇示)

台灣人很多過馬路我真的懷疑是不是景氣不好想尋死or討錢的
違規過馬路嗎...若是有看路再過我還可以接受
有些人跟本就是瞄準有車再"衝"上去撞機車
結果自己沒事 害的機車騎士摔傷  (就是我 = =)
現在都還不知道要不要賠他勒....
某花語錄的有錢玩相機X傳大學的某K  連他們主管也來跟我"示威"依下
兩個人都有錯
現在就看誰錯最多
賠給錯少的.....
不過看這情況~就算是路人錯比較多也是要騎車的負責吧?
因為被撞到的人掛了~我猜最後搞上法院最後的這種情形可能性最大...
阿彌陀佛...[新聞]夫遭重機撞死 婦嚇呆抱子站路旁1304
山道,G-MAX的驚嘆號!!
穿越馬路錯!
嚴重超速也錯!
不過台灣的法律就是死了最大...
我想那位先生在穿越馬路的時候應該是連看都沒看就穿過去了吧...
不然重機全時點燈怎麼會沒看到...
然後重機也一定騎很快...
不然怎麼會騰空飛起壓斷路樹...

平安才是回家唯一的道路,共勉之!
原文由 uualex 於 2009-2-23 17:40 發表
新台五路很多人穿越, 因為距離紅綠燈都遠, 貪圖方便....

台北市也很多啊, 每天上班時走西安路, 經過石牌捷運站,
一堆搭公車的人, 都直接從公車頭要穿越馬路, 那邊距離
紅綠燈枕木人行道才一台公車距離..



uualex大也是過來人阿...[新聞]夫遭重機撞死 婦嚇呆抱子站路旁5517

這篇#5, 我有做完整圖解[新聞]夫遭重機撞死 婦嚇呆抱子站路旁5795

http://forum.jorsindo.com/viewth ... A%E7%84%A1%E9%9B%99
可以欣賞我,但不要愛上我!
因為也住汐止常走的關係  
所以知道車禍後也特別觀察了好幾天
希望能夠了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事發到現在看了很多的新聞報導
就以一個旁觀者的立場來看  
真的會覺得標題越報越誇張
而且當時情況也只有目擊者最清楚
所以不清楚的我也不會多去做任何評論

以下內容是轉載重車論壇目擊者的文章給大家看  如有冒犯請告知必移除
關於22日臨晨12點發生於台北縣汐止新台五路的重車與行人的死亡車禍本人在此深表哀悼
畢竟死者是載老婆回家後拿著奶粉以及嬰兒尿布要過馬路回家.卻在家門口發生這樣的意外.不襟讓人鼻酸.
本人是當場隨後僅10公尺的車友.在看過一天各大報紙以及電子平面等媒體所做的報導.本人認為應讓實際地的目擊者說幾句話.當時隨後還有一位車友但由於距離方面太遠無法看清楚當時發生事故短暫的一兩秒現場情況!
雖然說我與小豪兩人騎車結識也是因為騎車成為非常好的嘛吉.但以下的敘述我是以當時我本人(最近距離目擊者)所看到的實況陳述.無立場上的偏頗.因為我覺得不管是誰目擊都會覺得這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議的車禍案例.也希望在此能夠提醒大家不管是騎車的人或者是行人應該有的關念.

22日晚間將近23日00點.小豪.我.手槍等三人行經新台5路往台北方向即將進入汐止市區的相機前大約1公里處(那邊有個加油站.加油站旁邊有一棟蠻大的社區)一個單向雙線(路邊可以停汽車.扣除汽車停車位置實際將近有2.5現道).那是一個小下坡下坡前帶大彎道.事發點沒有任何號誌.也沒有任何標線(僅一般道路分割標線).當時小豪距離我車僅10公尺.一出該彎到本人視線的右側看到一個身穿白色上衣的人.當時人已經再外線快靠近該車到快一半的地方.當時本人發現苗頭不對.鳴按喇叭警告.當時距離我10公尺遠小豪車友喇叭聲也響起(他的喇叭是高低音螺.比我原廠的還大聲).依照當時狀況駕駛人一般會有兩種反應.第一個踩煞車.另一個就是閃避.如果是以前者來說.煞車風險性是有可能造成後輪鎖死.打滑摔車.但是人的受傷程度會比較小.但是如果是後者.就需要看判斷當時的行人反應來決定閃左邊還是閃右邊.這樣可保車也可以全身而退.同時間.行人的一般反應有兩個.第一個是同時靜止不動.另一個就是後退讓車通過.
相信這是一個不能猶豫的決定.因為差一秒可以差很多.
當時撞擊之前我門是走在外線車道已經靠近內線車道.當時行人沒有停下來的跡象繼續往內側車道行走.當時我目擊車友小豪向內側車道切過去.相信他的決定是要保車閃避.但是行人當時速度維持固定並沒有退讓或者停止的跡象.在後面的我已經看到我已經知道大勢不太妙減速當中.當時小豪車友已經閃避到了非常非常接近分隔島的地方.但是這時候行人還是繼續的前進中.我看到小豪後煞車燈.瞬間!碰!行人被側面撞擊.朝相反方向彈了出去.而小豪當時車子撞擊到人後.擦到了旁邊的安全島.後瞬間車子騰空翻了兩圈.車子翻了出去.最後在兩線的中間偏外側一點點停止.當時我看到車子翻滾的同時.有一快黑色的物體彈出.我當時以為小豪噴到了右邊的邊坡(因為車道上面只有行人倒地沒有看到小豪).我馬上衝下去往邊坡看.喊叫他的名子.並叫隨後的車友手槍幫忙找.我瞬間意識到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後面來車快接近了(邊坡非常暗完全看不到東西).我當機教手槍繼續找.我擋後面來車(現場散落物面積很大).同時小豪車子已經冒煙.突然對面大樓住戶喊叫"對面車道有人"這時候我門才知道小豪倒在對面車道.我大喊趕快叫救護車.隨後車子起火.火勢越來越來越大.大約快5分鐘後救護車到達.兩個人送上救護車時都是昏迷的

以上
是唯一目擊者我.所看到的所有事實陳述.
請那些沒有看到現場.或者是只有聽到聲音沒看到東西.或者一些想要搞一些聳動標題的人.不要在那邊隨便亂寫加油添醋.寫的那摸誇張不實報紙有比較好賣媽?收視率會比較高嗎?你有確定你有看到嗎?
沒看到可以寫或報導成這樣看來妳們編故事比賽都可以拿前幾名....


在此也對往生者行人 馬先生 深表遺憾抱歉希望您能一路好走
_________________
RT!!!小翰
我覺得發生這種事情的時候
當下任何一個決定都可能改變結果

當然誰都不希望這種事發生

不過,個人看法是遇到前面有狀況(車或人),應該減速即使無法在對方前面煞停下來
至少撞到後的力道會小很多,對方也可比較正確的作反應避免撞到(您的動向減速後比較容易掌握),而且減速後你到達對方位置的時間也拉長(增加反應時間)
除非是對方很明顯已經停下來,再考慮加速閃過

以上不管是遇到人或動物(貓狗)或是汽車的無敵大迴轉,結果都比較好一些
(本人遇到狗衝出,汽車無敵大迴轉等多年經驗的結論,有犁田[新聞]夫遭重機撞死 婦嚇呆抱子站路旁4451 也有無事通過,僅作為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