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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飆車、出席黑幫喪禮 列為不良少年

来源: bioforgeka 2007-11-14 12:21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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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114/78/o6h0.html


飆車、出席黑幫喪禮 列為不良少年
自由 更新日期:2007/11/14 09:09

有不良行為 警登記管理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全國家長都要注意了!鑑於社會形態不斷改變,內政部決定修改法規,少年若參與飆車、性騷擾或以黑衣人姿態跟隨幫派參與婚喪喜慶、甚至中途輟學,都將被列為「不良行為」,情節輕則遭警方登記管理,重則依法究辦。

警政署日前向內政部提出「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修正草案」,對少年不良行為重新調整,並新增多項不良行為模式。

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所謂的「少年」是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的人,也就是一般國中、高中職學生年紀,由於正值青春期,易有脫軌行為。至於七歲以上、未滿十二歲者,原本準用少年不良行為等規定,考慮年齡不符少年且另有相關辦法,決定刪除適用的規範。

內政部官員透露,這項修正草案是由刑事警察局提報,已送交內政部討論,對於少年不良行為的模式進行大幅度更新;官員說,由於原辦法已有八年未修正,加上社會變動甚鉅,相關法令也有更動,因此有必要進行調整。

修正草案將「參與以競駛、競技或蛇行等危險方式駕車之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飆車,明確增列為不良行為之一。此外,近年來不斷出現青少年身著黑衣或特定服裝,集體跟隨幫派人士參與婚喪喜慶活動,也列為不良行為之一。

色情出版品 也列入規範

警政署說明,這些少年雖未參加不良組織,但是參加以不良組織名義的婚喪喜慶公開活動,已對少年身心發展有所戕害,並且造成社會不良觀感,有必要列為不良行為,並且加以預防。

修正草案也參酌性騷擾防治法有關「性騷擾」的定義,將原條文相關內容更明確化,少年若有「以性別或與性別有關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騷擾他人」,或「持有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色情、猥褻、賭博之圖片、文字、錄影帶、光碟、出版品及其他物品」都列為不良行為。

輟學算不良 教育部反對

不過,修正草案將原本「逃學或逃家」的不良行為,增訂為「中途輟學、逃學或逃家」,引起教育部以及相關團體抗議,認為中輟原因十分複雜,不宜和不良行為混為一談。

修正草案規定,警察機關在發現有不良行為以及有不良行為之虞時,得予登記或是勸導制止,情節重者依法處置,或送少年法庭處理,並且要求少年家長、學校或所屬機構加強管教;對犯有刑案或處以保護管束經執行完畢者,警方仍要定期查訪,至滿十八歲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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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遊要小心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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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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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70354125 2007-11-14 12:29 只看這個作者
出席黑幫喪禮 = 不良少年......

那如果是人家找去    結束給500    也算不良少年喔...............[新聞] 飆車、出席黑幫喪禮 列為不良少年4365
玩車 = 改車 ≠ 飆車

回覆 #2 A70354125 的文章

就看警察的心情了...
就像以前唸書時
選舉時跟著競選車拿旗子一起晃
一個晚上零用錢1500...
這樣算賄選嗎...= =||
4#
藍藍仔 2007-11-14 13:56 只看這個作者
「參與以競駛、競技或蛇行等危險方式駕車之行為」

那是否請台灣駕駛人別任意變換車道,使之我們需要閃車造成蛇行?(尤其大車)

是否請新X的BUBU們別追我們,不然我們會變成競駛!

「青少年身著黑衣或特定服裝,集體跟隨幫派人士參與婚喪喜慶活動」

那是否就立法"禁賣黑衣",不然我衣櫃都是黑衣。 XD

集體參加婚喪喜慶活動,可是我"超遠房親戚"是黑道怎辦?

嗚嗚...我是不良青年....[新聞] 飆車、出席黑幫喪禮 列為不良少年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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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一句「不能說的秘密」的台詞

他們抽菸,不聽音樂,是壞朋友!<----不聽音樂就是壞人

↑↑↑↑↑↑↑↑↑↑↑↑↑↑↑↑↑↑↑↑↑↑↑↑↑↑↑↑↑

所以我有聽音樂,聽"舞曲"........................[新聞] 飆車、出席黑幫喪禮 列為不良少年3190

[ 本文最後由 藍藍仔 於 2007-11-14 13:59 編輯 ]
麻煩各位發文前,請先檢查是否符合站(版)規!
5#
ggyy125 2007-11-14 14:32 只看這個作者
難道要頒發個優良國民的匾額給參加黑道喪禮的人嗎??[新聞] 飆車、出席黑幫喪禮 列為不良少年3479
事情一體兩面 不是只有對錯
雖然這種以偏蓋全方式需要商討
去慈濟做義工跟去參加黑道喪禮
大家想想哪個適合被列為不良少年

[ 本文最後由 ggyy125 於 2007-11-14 14:33 編輯 ]
原文由 大砲 於 2007-11-14 16:38 發表
其實....最黑的不是政府嗎.....
= = 那我愛穿黑衣服怎辦....

最黑的是誰你說了算啊!?
沒事就愛講政府怎樣怎樣...
不高興可以移民啦!
要不然去參選!你也可以黑一下!
不要像某人一樣!爭個路權爭到馬路邊玩沙去了
下一個目標~~美麗的蘭嶼

回覆 #2 #5 A70354125 就是愛搖  的文章

『「少年」是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的人』本來就不應該出入KTV、黑道上喪禮…等,也不應該太晚回家,並沒有規範到十八歲以上的人。

十八歲以上國家有管您嗎?現在人很多事非不分[新聞] 飆車、出席黑幫喪禮 列為不良少年6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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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DALE 2007-11-14 19:53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4 藍藍仔 的文章

修正草案規定,警察機關在發現有不良行為以及有不良行為之虞時,得予登記或是勸導制止,情節重者依法處置,或送少年法庭處理,並且要求少年家長、學校或所屬機構加強管教;對犯有刑案或處以保護管束經執行完畢者,警方仍要定期查訪,至滿【十八歲】為止。

要騎機車時 請注意自己是不是滿18 而且具有駕照

現在很多國中高中生都隨便戴一頂安全帽就上路騎快

危害自己生命安全 也危害其他人生命安全

另外我也在新竹 不過我比較怕的是

遇到BuBu的時候 沒遇到警察可以把他們攔下來

不然真的要上演有駕照的被沒駕照的追的打[新聞] 飆車、出席黑幫喪禮 列為不良少年4858
9#
lee510724 2007-11-14 22:30 只看這個作者
沒去就不會有問題了
這就是規則
大家照著走就好
賺那五百塊幹嘛?少買幾件衣服或是菸少抽幾包就有了啦
去就是一堆藉口<---被抓了以後爸爸媽媽哭腰說我小孩很乖都被帶壞
10#
band615 2007-11-14 23:05 只看這個作者
那如果穿黑色防摔衣....又在山路騎很快...

那不就黑幫之山道狂飆....

新聞標題..一定很爛[新聞] 飆車、出席黑幫喪禮 列為不良少年9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