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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紅包3600嫌少 娶媳辱友判拘役

来源: r2d2147 2008-11-12 17:22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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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djo (modjo)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紅包3600嫌少 娶媳辱友判拘役
時間  Wed Nov 12 15:34:3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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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包3600嫌少 娶媳辱友判拘役

〔記者余瑞仁、吳仁捷/綜合報導〕
一場婚宴、3600元禮金,竟讓數十年情誼的同窗翻臉,雙方更對簿公堂!

40年同窗 email反目

桃園縣一名周姓男子去年底與女兒前往台北市晶華酒店,參加丁姓軍校同學娶媳喜筵、
包了3600元禮金,丁某認為周的禮金不敷成本
寄送電子郵件給丁與其他16個同學,
痛斥「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等,周某光火提出誹謗告訴,

桃園地院昨天依妨害名譽罪,將丁某判處拘役40日。

這項判決丁某仍可上訴,如果接受判決,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不僅辦喜筵蝕本,還得付出4萬元,更賠掉了數十年的同窗情誼。

間聯繫往來密切,彼此間的婚喪喜慶都有互動,感情深厚。

去年底,已經從軍職退休的丁某娶媳婦,在台北市晶華酒店舉辦婚宴,
親友與軍校老同學都收到丁某寄發的喜帖,喜宴當天前往參加,
住在桃園縣且在軍方研究單位任職的周某也前往赴宴。

當天賀客盈門,丁某歡喜辦好喜筵之後,卻發現周某帶著女兒同行,
且他曾告知周某筵席一桌花費2萬5300元,對方兩人卻只包3600元禮金,認為與每人底價顯不相當。

批不懂做人道理

丁某越想越不甘心,去年11月29日以電子郵件寫著:
「我知道很多朋友會包大禮…他是唯一知道底價的人,還故意包3600元,
似乎擺明就是要佔便宜!其實我虧600元也沒什麼了不起,
…但『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這種人連基本做人的道理
都不懂,還要幫她『周XX女兒』作媒,豈不害人?」這封信不僅寄給周某,其他16名同學也都收到。


周某收到信件後,氣急敗壞向警方報案對丁某提出誹謗告訴,
並以電子郵件一一回覆丁某及同學說,
「丁某強調包多少都沒關係,幾經考量,個人覺得不論在君悅,在圓山,或在自家門前辦桌,
沒什麼不一樣,一律一人參加2000,兩人參加3600…」。

妨害名譽 拘役40日

檢方偵辦時,曾努力撮合雙方和解,周仍堅持提告,檢方最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法官審理時,也一度送請調解,丁某也一度表示願意宴請周某與收到信的同學並當場道歉,
但周不接受,法官只好於昨天做出判決。


抒發抱怨 被告稱無誹謗惡意
記者吳仁捷/專訪

在北部某大專任教的丁先生說,他認為多年交情同學周某去年底參加他兒子喜宴時,
只包3600元紅包是「不懂基本做人道理」;他基於抒發抱怨,發了一封電郵給10餘位同學,
強調並無誹謗惡意,但事後周某認為造成個人傷害,他已於8月底發出道歉電郵,
並願意辦桌請周某。

丁某覺得遭判拘役40天過重,會於收到判決書,再跟律師討論後上訴。

57歲的丁先生強調,他與周某交情不錯,他原先認為發出抱怨電郵是同學間私事,
不想鬧上法院,但得知被判決拘役40天後,他也不禁道出同學周某是佔人便宜還告人,
對於被告也相當無奈。

丁先生說,他去年11月23日中午在晶華酒店為兒子舉辦婚禮,因控管人數,他希望親友確切告知參加婚宴人數,
前一晚同學周某來電,詢問一桌多少錢,他告知一桌要2萬5300元,某則說他希望帶著剛返國的女兒參加;
丁先生說,隔天周某帶女兒參加,他的胞姊還誇周某女兒漂亮,但晚間他看了禮簿,現周某只包3600元,心中就不太高興。

丁先生說,他要發出電郵前,妻子也曾制止他,但他氣不過,在婚禮後一週、去年11月29日,
只對10餘位同學發出一封抱怨電郵,認為他若要刻意散佈謠言,為何不廣發電郵,
認為是周某誤解他的原意,他已透過道歉信致歉,但周某就是不願和解。


論交情看地點 包禮金有學問
記者余瑞仁/特稿

到底親朋好友間的喜慶,禮金要怎麼包才恰當?

致送親友結婚禮金,是台灣社會的傳統習俗,禮金怎麼包,是祝福的心意,
更是人情世故,稍不注意,可能就成了他人議論的對象。

一般而言,喜慶的紅包由600元開始起跳,但這是「非常不熟的」,
例如同公司的人、碰
面時會點頭的那種,因為是同事,結婚不發帖會引來大小眼之譏,發了帖又很難處理,
只好意思、意思了。

跳過600,就是1200元了,這是不是很熟的朋友。再來是1600元,就是有基本交情了,
包禮的人也有「上桌的資格」了。包到2000元至2600元,就進入好朋友的階段了。再來的
3000元至3600元間的,就是「死忠兼換帖的」。

至於6000元以上或上萬元的,這可是至親間的行情了。且不要忘記,
如果自己曾收過人家禮金,紅包金額就要適量「添」一些。

以上只是基本原則,因為城鄉間可能有不同的「區域行情」;且如果是夫妻一起出席,
甚至全家出動喝喜酒,就得考量對方的「成本」,怎樣也不能讓人家虧本;
而如果對方在5星級飯店宴客,紅包也得適量加碼才行。

此外,如果遇到兩個好朋友湊成一對的,包一份或包雙份都可以,
但如果自己結婚在先、對方當年是分開包禮的,那就得雙份回禮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12/today-so1.htm



關給他死   都幾歲的的人  還在為這點小錢去鬧人家

這樣不是跟小孩子沒糖吃在吵是一樣意思嘛 ?



年紀半百了...丟人...做事都不知輕重的...


轉錄自批踢踢八卦版

[ 本文最後由 r2d2147 於 2008-11-12 17: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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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BWCQC 2008-11-12 17:40 只看這個作者
我覺得友情千萬不能建築在有關於金錢的東西上…

有時候就就算是出生入死的朋友都有可能為了金錢鬧翻[新聞] 紅包3600嫌少 娶媳辱友判拘役813 [新聞] 紅包3600嫌少 娶媳辱友判拘役5734
3#
r2d2147 2008-11-12 17:41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2 BWCQC 的文章



這也是我不喜歡跟人有利益糾葛的原因之一

寧願被罵小氣或是不通人情  
也不要搞到以後連見面打個招呼都難...[新聞] 紅包3600嫌少 娶媳辱友判拘役4179
真怕看到很噁心的YT置入文章
沒人訂閱沒人看就下去 別來噁心人
這好誇張唷!!
不過我家裡的大人都是人家包多少!
就會包多少回去!!
不過.親戚之間的就好像比較難處理
都會為了一些感覺.把金錢的數目當作重視的成度
難道他們都不會考慮一下對方的處境嗎[新聞] 紅包3600嫌少 娶媳辱友判拘役4365
5#
大呆群 2008-11-12 19:56 只看這個作者
我個人包紅包的習慣是
只要有給喜帖的
我一定會包紅的
人沒去一律2000
我有去的話就3600
真正好朋友的話就6000
認識快二十年的朋友我包8000(不包含請假與機票錢)
總而言之
為了避免類似的情況發生
在我能力所及的情況之下
我包紅包倒是比一般行情來得高
6#
alex76516 2008-11-12 20:57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r2d2147 於 2008-11-12 17:22 發表
在北部某大專任教的丁先生說,他認為多年交情同學周某去年底參加他兒子喜宴時,
只包3600元紅包是「不懂基本做人道理」;他基於抒發抱怨,發了一封電郵給10餘位同學,
強調並無誹謗惡意,但事後周某認為造成個人傷害,他已於8月底發出道歉電郵,
並願意辦桌請周某。


老實說,就以多年交情來說,3600元是少了點,不過既然彼此都是熟識多年的好友,包少點也就算了
沒必要為了少那幾百元的禮金跟熟識多年的好友鬧翻,多多包容就好了。
這年頭什麼事都有
友情扯上金錢
換來拘役及斷交一個多年的老朋友
真的划算嗎?
即使不滿意也不要怒罵!!
只要金錢跟友情一旦再同一條線上時通常都沒有好結局[新聞] 紅包3600嫌少 娶媳辱友判拘役7660
紅包包得少或是包得不合禮儀
只會讓包紅包的人自己失了面子
若再去爭論紅包的金額
那麼收禮的人會失更大的面子

台灣人的紅包哲學
實在是很難參透........[新聞] 紅包3600嫌少 娶媳辱友判拘役8880
9#
fe26 2008-11-13 00:09 只看這個作者
我記得包紅包的由來是因為以前大家生活都不是很好也沒有什麼錢, 所以娶媳婦時街坊鄰居就大家出點錢出點力買些食材大家一起合力煮出各種佳餚順邊沾沾喜氣.演變到現今收到紅色炸彈就一直苦惱著要包多少才覺得不失禮.現在年輕人應該是不會去計較誰包多少啦~(我也跟我朋友說過我結婚請你們吃麥當勞吃到飽啦,反正要的也只是朋友的祝福和那種快樂氣氛)反之長輩會很介意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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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香蕉 2008-11-13 00:17 只看這個作者
他是我某一科目的導師耶
話說明天就有他的課XDDDD
我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