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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發表文章是要負責任的

来源: singer 2007-8-23 14:57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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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友站mobile01上面,站務所發表的一篇文章

標題叫做"苦口婆心再次勸告大家,網路發言是要自負文責的。 "

各位可以連過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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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
好文章  發表於 2015-2-24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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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fsds 2007-8-23 17:39 只看這個作者
由這個案例.也代表"提供零件或機車相關用品店家資訊"並不可行.
3#
singer 2007-8-23 18:09 只看這個作者
這也是為啥本站不設"幹版"的原因

人家真的要找碴,那些喜歡在網路上逞口舌之快的人
很容易吃不完兜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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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巴比較健康的小朋友應該一下就被告的亂七八糟了吧!!

所以以後說商品的缺點可能要更小心了...

要修飾在修飾了....
5#
trelion 2007-8-23 19:56 只看這個作者
現在的人還是有著網路言論不用負責的不當觀念!!

真的修養夠好!!不管現實或網路,怎麼樣也不可能說出會讓人想要告的言論!!

友站的幹版的確是可以找到不少讓人有想像空間的文章..

最近發生的事情也有....
↓Her name is Shara↓


面對批評(挑釁),一個有智慧的人通常保持緘默
正如跳探戈一樣要有伴才行
如果你拒絕跟著起舞,爭吵自然會結束
6#
roscoe 2007-8-23 23:34 只看這個作者
我覺得如果事情是真實的就不用怕
我記得很久以前有某一個學校的學生在PTT網路上
發表學校附近一家珍珠奶茶店很髒
結果店家知道消息後提出告訴
後來法院判定網友所言屬實
店家確實很髒
所以判定店家敗訴~~~
只不過打官司需要耗費時間精力金錢~~~
7#
fsds 2007-8-23 23:37 只看這個作者
即使是真的.那萬一遭遇纏訟.

小老婆該推那位版大上法庭擔當訴訟呢?

回覆 #7 fsds 的文章

要承擔這個網站責任的當然是站長優先
再下來就是站務版務們
所以各位不管發文還回覆,都先三思再送出!
因為幾個不起眼的字,會害到很多不相干的人
我要找個短一點的隧道,想辦法不用腳倒退回入口
GSR就可以退化成GSX-R1000了!
9#
fsds 2007-8-24 04:04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8 stevenchen 的文章

所以我會覺得版上犯不著惹這個麻煩.

提供零件或機車相關用品店家資訊等於是叫站長背著瓦斯筒過日子.你能指望版上這些人會遵守遊戲規則嗎?

連每個版的版規.都紅字PO在那裡了.還是當做沒看見.你能指望嗎?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10#
singer 2007-8-24 08:44 只看這個作者
呃...

大家可能有點誤解了....
我把程序講一下好了.....

如果某個人的言論造成法律問題

除非收到警政單位來的公文之前,本站是不會處理的
(我們有保護使用者資料不外洩的義務)

就像友站那邊說的 "我怎麼知道到底是店家說的對還是網友說的對"


警政單位來的公文,大多也是要站方這邊提供使用者資料和上站記錄

各位可能會想,那我註冊的時候不要填正確的個人資料不就好了... 各位同學,發表文章是要負責任的155



事實上並不是這樣的 各位同學,發表文章是要負責任的4258

別忘了網路世界是有IP存在的
警政單位可以跟各ISP調用IP發放記錄
就可以知道某個時間點,某個IP是發給住在哪一個城市哪一條路哪一號哪一樓的使用者
(因為你申請網路的時候一定要填正確資料)
所以還是找的到你....

所以,與站方無關(不會把站長抓去關啦...各位同學,發表文章是要負責任的3127  )
跟發言的人有關

只是站方麻煩一點而已
呼籲各位...要自重啊....


PS: 小弟曾任職台灣某ISP的網管,當年也收過警政署公文來函,
查某個email帳號使用者和IP,因為那個人賣大補帖...
各位同學,發表文章是要負責任的3373

[ 本文最後由 singer 於 2007-8-24 08: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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