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後由 wildspirit 於 2016-8-17 16:35 編輯
電動輔助自行車,即自行車上具有電動驅動機構
可以替騎士提供額外的動力,讓騎乘更省力、更快速
其中S-EPACs(High Speed Electrically Power Assisted Cycles)
高速電動輔助自行車,時速甚至可以到45 km/hr
所以歐盟對此類車種認定為踏板摩托車(moped)
也因此,騎士在騎乘S-EPACs,如機車騎士
須配戴ECE-R 22.05的安全帽
不過歐盟認為,S-EPACs戴ECE-R 22.05大材小用
但戴腳踏車安全帽EN-1078又顯得防護力不足
為此,國際專案小組開始起草制定一種
為了S-EPACs所訂定的安全帽標準
即為近日公告的NTA 8776:2016
以EN-1078為基礎,在頭部的顳骨與枕骨區域提供了更多的防護
提供頭部更多的防護面積,同時不得妨礙帽主的聽力
在2017年,將開始推動NTA 8776
在安全帽的分類,將會新增此項類別
而台灣近況,則是從2016/7/1起
須配戴機車用或自行車用之安全帽(CNS 2396 or CNS 13371)
而NTA 8776的出現,加上電動踏板車速度越來越快
或許對台灣的相關單位,有一條明確的指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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