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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快車道「公共危險移送」惹怒車友轟濫權

狗官只准州官殺人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踐踏台灣民主法治, 本文最後由 mau_saii 於 2019-11-1 23:4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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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快車道「公共危險移送」惹怒車友轟濫權7382
peichin 發表於 2019-10-28 07:31
很多警察都是這樣的
我開我的單(警察的權力)
有問題你去申訴(你的權益自己去爭)

警察思維,絕對不能承認錯誤。
開單是他對自己工作行為的負責,
但錯了去申訴又是另一個行為,
申訴過不過又是另一個層面。
53#
E430 2019-11-2 00:11 只看這個作者
這種違規要辦到公共危險??
有點殺雞用牛刀了
換成紅黃牌馬上變安全??
54#
lienly 2019-11-2 06:41 只看這個作者
peichin 發表於 2019-10-28 07:31
很多警察都是這樣的
我開我的單(警察的權力)
有問題你去申訴(你的權益自己去爭)

政府的正常現象.行駛快車道「公共危險移送」惹怒車友轟濫權6605
國稅局也是一樣,先跟你要稅金;你若不服,自己要去申訴,不然就被坑了!行駛快車道「公共危險移送」惹怒車友轟濫權698
阿彌陀佛
alesiX 發表於 2019-10-31 22:05
說實在的如果把車牌的顏色遮起來
如果這樣的開車/騎車方式是公共危險罪,
很多路上的駕駛早就應該抓去關了. ...

很抱歉,法規沒修訂前,警方開罰或視情節移送才是合理的。

不去處理裝死的交通部,反而去說員警濫權,完全是搞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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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沒說警察濫權..... 警察依法行政,那是警察該做的.... 該開單就開單,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很多人說公共危險"移送"不恰當等等的,警察要用哪條條款舉發, 那是警察當下的決定,到最後法院說了算..... 我說的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9-11-2 16:47
回覆 MyMajesty : 的確是濫權 不然怎麼開成公共危險罪  發表於 2019-11-2 15:56
讚: 5
  發表於 2019-11-2 11:17
如果機車行駛在禁行機車道上屬於公共危險罪...那以後遇到路邊挖路失施工..又不能翻頭逆向...不就只好等到他們施工完畢再走...
alesiX 發表於 2019-10-31 22:05
說實在的如果把車牌的顏色遮起來
如果這樣的開車/騎車方式是公共危險罪,
很多路上的駕駛早就應該抓去關了. ...

很多人騎機車是很慢很慢的,台灣用路人素質沒那麼高,不是喇叭伺候就是撞上,兩段式反而對他們安全,不要以自己想要的套用在所有人身上,不要說又在檢討被害人,生命還是可貴一點,(((同樣的腳踏車族也要爭取內線左轉,騎機車的你會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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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規定牛肉麵一定怎麼吃嗎? 只能喝湯配麵?還是只吃麵不喝湯? 很慢歸很慢,騎得慢不是問題,問題在於騎得隨性。 教育民眾靠邊騎,結果呢? 一堆人要轉彎的時候忽然切車道,還切的理直氣壯的.... 誰拿自己想要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9-11-2 16:35
逆回十六夜 發表於 2019-10-28 10:26
每天看一堆汽車路邊違停.....這個比較公共危險吧

沒錯
上星期親身遇到臨停在行人道旁
還馬上開車門
我整車人被車門撞到
竟然連個對不起都沒說
裝做好像是我的錯
本來想叫警察
後來想想算了
有些時候事情不是那麼單純
可是條子也好像引用錯了的條款...
60#
laba9 2019-11-2 14:06 只看這個作者
危險的定義是什麼? 具體行為是什麼? 全無註記,籠統帶過也能成立? 執法者擅權濫用,毫無忌憚,對標榜法治國家的鬼島真是一大諷刺...行駛快車道「公共危險移送」惹怒車友轟濫權3126
什麼叫做"認定"就算,那與人治的極權國家有何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