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是直行於無任何標線的柏油路上 我是A車
對方是騎行於小巷子(地面為未鋪設柏油路區域)要出來的左轉的B車
這個路口沒有紅綠燈號誌
我直行於我的道路在非常接近巷口時 對方直接從路口騎出來
對方則是在跑出巷口看到我才剎車 不過他剛好煞停在我的直行路線上...
由於我已經非常接近那個巷口 故反應不及直接撞上
簡單示意圖
小弟我的疑問是:
Q1:
基本上我是直行車且有優先路權
對方是轉彎車且騎行在沒有路權的小巷子內
這樣肇責判下來大概會是怎麼樣呢?
Q2:
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
所以有保險公司出面
我只有保強制險
在調解委員會談和解時
我是不是應該請一個律師陪同比較有保障?
Q3:
我有受傷(已開診斷證明)
對方無傷
如果和解談不攏
是否可以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再附帶請求民事賠償?
Q4:
目前車子已完成估價單
是否可以先自費修車
之後再拿車行估價單
於和解時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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