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車友大大您好,下面內容為小弟某日半夜睡不著,胡思亂想想到的,希望重機界的重機之神→Meowlike先生能將此資料列為上告監察院的重要參考資料,不生感激!
各位車友同好,我們知道去年105年年底時交通部回覆Meowlike先生的國發會重機上國道的連署提案內容講到,他們做民調的SOP是以中華電信電話號碼簿隨機採樣訪問,過去一年內曾上國道、滿18歲的台灣地區國民作為民調的依據,這裡就牽涉到兩個很嚴肅的問題: 1. 請問交通部,怎麼確定、怎麼證明,電話受訪者有小客、貨車等級以上的汽車駕照,有親自查驗過嗎? 2. 就算電話受訪者有上述之汽車駕照,如何證明他們有開上過高速公路?如何知道他們是國道用路人? 綜合上述2點,小弟本人大膽推測交通部的民調,根本就是既違法又無效,根本無從確認並查證民調受訪者的身分! 希望再過不到三天,106/7/1的大型重機凱道抗議活動,大家能手持「違法」、「無效」、「假民調」、「直接試辦」的標語,向交通部發出怒吼,能正確表達我們的嚴正立場,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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