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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汽車的素質

21#
linjacky 2015-12-15 16:37 只看這個作者
colddasha 發表於 2015-12-15 12:53 台北市汽車的素質9371
哦?我一個人通勤也要開汽車嗎?我可以選擇騎車吧
省油 又環保

不需要跟T2哥認真,PGO TIGRA 重車路權 二行程機車.....這些關鍵字T2哥一定會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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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您是忠實粉絲啊  發表於 2015-12-15 19:51
讚: 5
這些字眼立馬眼紅  發表於 2015-12-15 19:18
本文章最後由 雲遊台灣 於 2015-12-15 17:40 編輯

台北市汽車的素質6812 台北市汽車的素質5366 台北市汽車的素質6115 台北市汽車的素質3433

看來有人見笑轉生氣了 ..





他真的上我的當了 台北市汽車的素質4023
多認識交通規則 , 保障你行車安全 ! 維護你的行駛權益 !
23#
xx00715 2015-12-15 19:48 只看這個作者
雲遊台灣 發表於 2015-12-15 17:35 台北市汽車的素質5206
看來有人見笑轉生氣了 ..

經典語錄

台北市汽車的素質1486
台北市汽車的素質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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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2-17 15:44
24#
climaxes 2015-12-15 20:16 只看這個作者
xx00715 發表於 2015-12-15 19:48 台北市汽車的素質2201
經典語錄

當有一個人勇敢的說出實話時,對方竟然還把他奉為經典語錄,這也是世界奇觀了,真的不簡單~~~~~~~~~~~~~台北市汽車的素質2017台北市汽車的素質3422台北市汽車的素質8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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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2-17 15:44
25#
g8mao168 2015-12-15 21:18 只看這個作者
xx00715 發表於 2015-12-15 11:01 台北市汽車的素質2126
違規數量僅代表"有被抓到"的數量

既然重機騎士騎車超守規矩

你這麼說就不對了...開汽車或開公車或大卡甚至騎車都是觀感不佳...
不是只有騎大重..
26#
jemiy007 2015-12-15 21:27 只看這個作者
hondarc30 發表於 2015-12-15 01:14 台北市汽車的素質6465
我越來越相信你是國民黨派來的! 你這樣貼圖,按照年份看來陳前好總統阿扁先生,執政時期違規數最高,到了馬鷹 ...

違規變少你有覺得是交通狀況變好?
還是某黨一貫粉飾太平的伎倆?
本文章最後由 雲遊台灣 於 2015-12-15 21:28 編輯

打臉痛了,轉移焦點了 台北市汽車的素質7715

同樣的數據,自我解釋成你看,,汽車違規少,優良

而被打臉之後,發現機車的違規更少,改口說,都是警察沒抓啦


好痛好痛  台北市汽車的素質3205

就說你上當了~
28#
s26413 2015-12-15 22:57 只看這個作者
看了一下留言,整個樓都歪掉 

我看這位臉都被打腫的大哥以後還是早點洗洗睡覺比較實在

發表的留言沒一個覺得有道理,一副就是"反對樓主"而進行的留言這樣

我想你應該是沒朋友聊天很無聊只好來這裡找人聊天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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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哧,你說到重點了  發表於 2015-12-15 23:01
對的事情,馬上就執行,不要再等待幾個月,可以多挽救一些寶貴的生命。政府行動力要加快。要愛民如子,而不是麻木不仁。
40萬元的汽車和400萬元的汽車停在同一個停車場,每小時收的錢都是一樣的。為什麼兩輪的摩托車要因排氣量來差別收費對待呢?兩輪的機車佔用的空間都是差不多的。
摩托車是城市裡比汽車友善的工具,要改善交通,請提高交通工具的有效實用性,放寬規定,比如150CC以上摩托車可以上快速道路,紅牌能上高速公路,就會有許多騎士願意騎車通勤,在不用載人的時候,現在的情況是政府把大型摩托車定位為奢侈品,不讓它實用,硬讓它停車不便。
連接台北市與新北市的幾座大橋,250以下的機車只能走機車專用道,騎士都知道引道狹窄,每天都有擦撞事故,每個月都有重大傷亡事故,改革之道就是50CC以上的摩托車都改走和汽車一樣的車道,原本的機車專用道留給腳踏車和50CC以下的機動車通行。 呼籲成立政黨,與會害死人的不良交通規定抗爭,比如摩托車禁行內側車道,比如外國之福祉車無法直接進口領牌,政黨成立目的是要創造更安全的交通環境,而不是繼續忍受目前的法規搞族群對立,搞分化。
解決大摩托車族群被不合理的對待,就是起來反抗這些錯誤的規定,這是製造問題,製造對立的規定,.這些荒謬的規定並不是立法委員訂定通過的法律,而只是交通部路政司裡面的幾位公務員制定出來的; 他們不騎摩托車,不知道全世界只有台灣規定大摩托車必須停汽車格,他們不知道摩托車停汽車格很容易被汽車A到而倒車,而倒車的撞擊之損害是遠大於大摩托車停於機車格的外殼之磨損,那只是油漆烤漆的損傷,倒車是破方向燈、斷拉桿、油箱凹損、手把歪掉,這幾個公務員憑什麼制訂這樣荒謬的停車規定來戕害人民的財產權?
為什麼騎摩托車要付出高額的停車費用,不是國情不同,是交通部的路政司的公務員和其他國家不同,沒眼界、沒智慧。 人民應有的權利從來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都是先賢先烈先進犧牲奮鬥爭取來的,在此請有志之士一起成立交通安全人民幸福黨,爭取交通法規能立即與日本同步,大幅鬆綁廢除不當的管制,讓更安全的三輪車(現在的法規,技術性障礙讓它們無法普及,葉前部長匡時下台後,交通安全的改革與開放就停滯了)、福祉車、先進汽機車產品都能即刻造福台灣人民,ARTC應被檢討,人民才能行的安全。
很多婦女,老弱需要3輪4輪摩托車,小汽車(日本的K car,不超過660cc的排氣量 )日本人只需要花二十多萬台幣就能有1輛安全的四輪全新汽車,面積只有日本十分之一的台灣卻是滿街大排氣量汽車。
說到1個汽車格可以停多台大摩托車,但是每台摩托車都要付出與汽車一樣的停車費,這公平嗎?合理嗎?一台摩托車只佔了五分之一的汽車停車面積,卻要付一樣的費用,同時有同行的5台摩托車停1格停車位,等於付了5倍於汽車的停車費,正確的規定應該是佔多少面積,付多少錢,不分排氣量,只要停得下就能停機車停車格。 等待是不會等來騎士的春天的,交通安全需要劃時代的革命。 台灣市面上的小汽車之車長,從3.6米到5.2米都有,車長差距足足有1.6米,但是它們都可以停在汽車停車格,而全台灣的汽車停車格並無統一大小。
為什麼特別針對摩托車要規定黃紅牌摩托車只能停汽車格,這是荒謬至極的規定,怠惰的路政司、盲目的某些縣市停車管理機關因循不思解決問題。
汽車在台北有多難停車是眾所周知的,居然還要摩托車去搶這稀少的汽車停車位,這規定不是法律,是百分百的技術性障礙,就是故意不讓摩托車普及。
人民不管收入是2萬2還是12萬2,都有權力選擇摩托車做為其通勤的工具,不是只有有錢人才能玩大摩托車。錯誤的政策造成了族群的對立,人民有權抗議、有權反對。
新政府即將上台,讓我們拭目以待,監督其改革,若其依然蕭規曹隨,請一起組織政黨。目的是為了更便利的生活,更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