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emimu 於 2015-10-23 17:28 編輯
我被任意變換車道的三寶害過,後來發現一家都是寶
老寶(肇事人爸):是位一直以執法人員自居的警察
大寶(肇事人):職業軍人,肇事之後裝死,還在法庭說謊把責任推給我
小寶(肇事人弟):可能活在自以為哥哥是好人的大學生
肇事人女朋友:選擇沉(裝)默(死),或許還看不清男友的為人
肇事人媽:也選擇沉(裝)默(死),兒子在家都很乖,一定是被馬路帶壞的概念?
以上前面的三位寶
都一致認為車禍沒有碰撞就沒有肇事責任,結果法院判決肇事人是全責
給大家一個觀念,肇事責任是以因果關係去判斷,所以沒有碰撞不代表沒有責任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