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route666 於 2015-9-20 01:02 編輯
各位大大晚安~
是的署長信箱我又來了,之前就反應過了,無奈大安分局交通隊依然故我
上次反應連結: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455874-1-1.html
所以這次再加上議員信箱,以下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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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長您好:
本人是個每年按時納稅 沒錢買汽車 沒錢買房 沒中威力彩的小市民。
對於平日辛苦維持社會秩序的員警內心亦懷著感激與敬佩!
但由於本人平日上班路線會經過和平東路,大安分局交通分隊 常在此處(和平東路二段107巷陸橋上)於"上班交通尖峰時段" "埋伏" 取締告發辛苦沒錢只能騎機車上下班的小老百姓"禁行機車"
近日來取締頻率更是頻繁,本人已於9/4 9/9被連續=>偷拍?
在此聲明 本人完全服從中華民國法律,對於被取締違規之既屬事實也會按時繳納罰款。
但有以下幾點需跟署長報告,希望署長能聽見我一個小市民的心聲
1.和平東路上有多班公車因路線問題(和平東路復興南路口),在停靠站之後會在下一路口"橫移"四個車道左轉,造成機車駕駛不得不在考慮生命安全的問題下靠左行駛。
2.路肩違停嚴重,許多轎車駕駛因貪圖一時方便任意臨停在路肩紅線區,如此致使機車族在慢車道的路權受到壓迫,致使機車慢車道的行駛空間受不足而不得不行駛快車道。
3.許多轎車駕駛習慣不良,在右轉前不會預先變換車道,如此會在成在路口會有"兩排"甚至"三排"汽車並排等待右轉,如此交通亂象也會造成機車易往禁行機車道行駛。
以上交通亂象並非本人拿來當作違規的藉口,而是關乎生命安全的交通行為,而大安分局交通分隊每每刻意於"上班交通尖峰時刻"進行埋伏取締,此等做為不免讓我等小老百姓感到憤懣!
以上說明 希望署長能聽到我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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