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有切身之痛 但其實不一定是後車會賠償 只要當下沒有攝影機拍到...
當時我是前車 在轉彎的斜坡會車 需要倒車讓車 後方車輛不知為何
遠遠看到我倒車還是加速至我後方急停(當場查驗對方行車紀錄器有看到他加速過來)
不過兩車"都無損傷" 警察也有拍照 (因為碰到時速度很慢 而且只是輕輕碰了一下)
但是對方說他的車是"兩年多的新車"
要我賠償他烤漆的錢才肯和解 我不服 於是就讓警察判斷 然後筆錄做完就走人了
過三個月之後收到"催款通知" 是對方的保險公司 說車主維修了8000多元 他們賠償了車主 現在要來找我要
原來筆錄上他說是我倒車撞他 他堅持碰撞前他沒有移動 當然也沒附上行車紀錄器內容
路口監視器又故障 所以沒錄到
然後警察局的判決就說是我倒車未注意後方來車 判我的錯
然後保險公司就每天奪命連環call 打手機就算了 還打到家裡來 跟我家人說我車禍撞到人不賠償
家人差點傻傻的直接去匯錢給保險公司
之後上調解委員會調解
最後我付了3000元解決
其實我可以堅持不付這筆錢 但就是之後要上法院
但是之後要花的時間實在太多 不划算
不然其實我是很嚥不下這口氣的
重點就是...可以先用電話跟對方保險公司喬金額(對方一定會打給你催款)
如果喬不攏 就是上調解委員會喬...(這會花掉你一個上午約2小時的時間)
最後就是上法院了...
個人案例 僅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