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有太多人混淆其他點在講,今天主文是在說明政府說為了環保,要針對沒有觸媒的車開罰,
很多大大可能是平常積怨甚深,將噪音、噴臉混淆進觸媒問題在發文,但是這樣的發文已經離題了!
這樣偏頗的言論,對使用合法改裝排氣管的大大們來說並不公平,
我絕對贊成排氣管不能噴臉、不能噪音擾民、但因為認定沒有觸媒所以造成多餘汙染而要開罰已經不公正了,
因為改裝無觸媒之排氣管,不一定排氣檢驗就一定超標,標準值以內的大有人在,
所以有沒有觸媒跟會不會造成多餘汙染是不能等號畫之的,個人私心覺得,這真的只是政府惡意的一種撈錢的手段,
單純只是因為這樣要抓比較容易,所以故意以此方式,省略掉公平公正較繁雜的檢驗方式來開罰,
小弟曾經在路上遇過幾次警方連同環保署人員路上隨機抽測排氣指數,被抓到的人好像要繳個幾千塊罰金吧?
當時也有改管,但因為都合格,沒被開過環境汙染的單,所以不確定確切金額,但是這樣的方式就相當公平公正,
因為如果我驗不過,就表示我的確是造成了多餘汙染,那開罰並勒令改善當然令人心服口服,
但是打著環保之名,卻刻意忽略是否真對環境造成多餘汙染行開罰之實,就相當的說不過去,
如同明明沒有證據證明你犯法,只因為看不順眼就把你抓去關是一樣的道理,
所以如果真是要為了環保,我贊成警方連同環保署人員做路上排氣檢驗稽查,不過就當場開罰,
但要以有無觸媒當作開罰條件,實在不符合執法的公平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