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zx66 於 2007-6-25 23:09 發表
好好真惜一台用10年以上 不枉費當初購入成本
不知道折舊怎麼算,我買 $52K ,分18 期,騎 >10 年了,夠本了嗎? 
以前我對它的要求是踩二次以內要發動,偶爾試踩也都 OK
車齡過十年了,而且換過光陽牌化油器之後我覺得比較難踩發,
以前京濱化油器電發不必帶油門,現在都要帶一點點才好發,
所以現在標準變成三次以內要發動 
也沒有什麼特別目的啦,只是個性上覺得,應該有的機能我都希望
它能保持正常,不論我用得上用不上 
常看人不幸不能電發時踩得要死還發不動,他山之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