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月前我騎機車在路口遭到對向左轉公車撞擊送醫急救
醫院的診斷證明為:
「頭部外傷併蜘蛛網膜下出血,右顴骨骨折眼窩骨骨折右眼挫傷,
臉部撕裂傷6公分經縫合手術,四肢擦挫傷」
警方那邊的初步肇因分析:
「轉彎車不讓直行車,肇事致人受傷。」
大約一個半月前已經跟公車處談過一次
對談的過程中
對方完全沒提及責任比例的問題
等待傷勢穩定以及醫療及撫慰金額確定後
再進行第二次和解
目前的狀況敘述如下
我目前24歲,服役中,所以沒有收入的問題
===醫療===
目前的診察治療花費
1.撕裂傷部份
美容-下唇及疤痕美容
2.牙齒部份
牙齒矯正下方牙齒斷裂牙冠重建
3.蜘蛛網膜出血部分
右眼挫傷痊癒
右眼玻璃體渾濁(飛蚊症),撞擊後明顯出現的症狀,不會痊癒。
腦出血頭痛症狀持續,醫師診斷約半年血塊吸收後頭痛症狀會明顯改善。
4.顏面神經受損及骨折部分
約半年骨折會痊癒,但顏面神經受損部份,醫生說神經可能不會痊癒所以會麻麻的但不影響一般生活。
===車輛維修===
約兩萬元
===其他===
精神輔慰金
想請問我和解該要注意些什麼?
還有精神撫慰金,
還有受傷部分(會痊癒及不會痊癒的部分),
以及受傷後所承受的痛苦(傷口疼痛,頭痛,以及治療過程)
我該要怎麼樣提出要求以及如何拿捏金額,
才能對自己有保障?
怕要求太多對方認為獅子大開口,要求太少對自己沒有保障
如果提出告訴就會進入國賠的程序了@@"
目前偏向和解來處理,除非公車處態度太差才考慮提出告訴
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