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前年228,那時候我還是高三<沒有駕照>,然後那時候我很熱血的跟我前女友騎一台小50,從台南騎去高雄玩!!一路都很平順,後來要回來台南的時候,我騎黃金海岸那一條路<已經晚上了>,我那時候騎4,50吧!!<因為那台車是很舊的車了!!>我騎到一半,有一位<聽他媽媽說她是成X大學的學生>從她們家騎樓突然間騎出來,也沒打方向燈!!他騎出來時後彎的很彎,也沒打方向燈!!我當時後來不及煞車!!撞上去,我跟我女友整個人跌出去快車道!!好險那時候沒有汽車!!結果,我那時候第一反應是起來罵人,我記的我的腿整個都跌破了,流很多血!!我很生氣的起來要罵的時候,我那個女友把我抓住,然後一直跟對方說對不起<我那時候也莫名奇妙的,為什麼要說對不起>結果對方看我們好像認錯的時候,他們就開始大罵我們,然後跟鄰居說我們騎8,90騎的很快!!然後又說我們害她女兒今天不能去當家教,要我們賠錢,又說她的羽絨衣很貴也破了,說她的腳也很痛<可是還可以罵人喔!!還可以用跑的去接電話!!>然後,她要我們留下電話住址!!那時候女友她已經有駕照了,所以電話留我的然後住址留她家的!!結果,晚上他哥哥<據說是在高雄當士官長>打來跟我說,我是不是沒駕照,然後就說,他這樣算一算,大概是要賠個3,,,4萬吧!!然後就說我們沒有駕照這件事情要跟我們高中的教官講,他說她沒可能認識我們教官!!後來隔了很多天,我一直為這件事情煩惱,
我也不敢跟我爸媽講!!我一直去籌錢!然後那時候也一直跟他家人談條件,她們說如果我們不賠錢還是沒到一定的時候還錢,她們就要通知警方!!<就有一點被威脅的感受!!>還說,如果以後有什麼後遺症還是要我們賠!!後來我真的籌不到那些錢時,我跟我爸講了<那時候爸爸比較疼我>我跟我爸說時,我爸就去跟那跟人談條件!!後來,她竟然跟我爸拿了2萬元!!然後簽和解書!!<我爸爸那時候只想息事寧人,不想讓我去警察局>可是後來我想一想,我也不怕去警局,因為很多朋友跟我說,去警局大不了只被罰12000左右!!後來我當下很生氣的打去他們那裡罵了一連串的髒話,真的很生氣!!到現在我想到這件事情還是很氣!!
如果那時候有駕照,我或許就不怕他了!!想一想,沒駕照的朋友們,千萬不要騎車去亂玩,萬一像我一樣被吃的死死的,到時候就很慘!!!!
不過還是很感激我爸!!!
[ 本文最後由 蔡青屎 於 2007-5-15 13:33 編輯 ] |